金博股份(68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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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68859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交易决策 - 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决策[4] - 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6种情况有特定规定[7] - 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文件内容 - 投资项目建议书应含项目名称等内容[13] - 投资方案草案应含项目名称等内容[15] 审计评估 - 达规定标准或必要时对拟处置资产审计或评估[14]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审计报告[15] - 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5]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有时间限制[15] 项目执行 - 重大投资项目批准后董事长签署意见,财务办手续[16]
金博股份(68859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4]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担保管理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9]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条款[10][11] - 各子公司须定期向公司财务中心报送担保额度使用情况[19] - 公司作为保证人,同一债权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公司在其放弃权利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19] - 对于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发现继续担保有风险应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20]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1]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档案管理应与担保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各环节文件资料[21]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中心指定专人保管担保文件并定期整理归档等[21] - 子公司签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将复印件交公司财务中心备案[21]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3] - 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 - 相关人员未正确履职造成损失,可视情节给予罚款或处分[23] 其他规定 - 办法中“以上、内”含本数,“以下、过、低于”不含本数[25]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6] - 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27]
金博股份(68859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适用人员 - 适用本办法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总裁等[2] 薪酬原则与构成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按劳分配等五项原则[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等五类[7] 激励与评价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包括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绩效评价[9] 薪酬发放与调整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16]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4] 其他 - 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金博股份(68859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内部审计人员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资料保存与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9]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鉴证[17]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作专项说明[19] 奖惩与责任 - 对遵守法规、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1] - 被审计部门等拒绝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公司给予处分等处理[21] - 审计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私利等行为,公司给予处分,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1] - 审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泄露商业机密要担责[22]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由审计部制定并解释[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金博股份(6885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5]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9] - 一般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32]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暂缓表决[36] 董事履职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3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9] 会议记录 - 可按需全程录音[40] - 董事会秘书安排证券部记录[4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42] 决议保密与执行 - 公布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后续会议通报[4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46]
金博股份(68859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募集资金管理 - 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2]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到账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8] 使用限制 -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违规行为[10] - 募投项目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操作规定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特殊情况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等并披露[16]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特定情形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变更用途后资金应投资主营业务[22] 监督核查 - 特定风险情形下披露风险提示和控制措施[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报告[25]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2]
金博股份(6885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制度时间 - 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信息披露 - 信息存在暂缓、豁免情形,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判断并接受事后监管[3] - 信息不确定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5]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档案与材料 - 暂缓、豁免事项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9]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0] 制度权责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12]
金博股份(688598)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规则[5] - 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6]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计算方式[8] -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候选人数限制[9]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10] 当选条件与后续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数要求[13]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的处理办法[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17][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
金博股份(688598)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05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4月15日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15.7916万元[9] - 营业期限为30年[10] - 股份总数为20415.791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18.6500万股,持股比例20.37%[19] - 益阳市锦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46.7000万股,持股比例8.93%[19] - 深圳市创东方明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19.7250万股,持股比例8.39%[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8] 交易审议指标 - 审议关联交易需满足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50] - 重大交易指标需满足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公司相关指标50%以上,部分还需金额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5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六种情形需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权数比例按提出书面请求日计算[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6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高管相关 - 设总裁1名,财务总监1名[146]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0]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