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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6886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董 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 ...
皖仪科技(6886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的实际状况 ...
皖仪科技(68860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 ...
皖仪科技(6886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
皖仪科技(6886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皖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 ...
皖仪科技(6886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
皖仪科技(68860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6 17:3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安徽皖 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 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 ...
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26 17:30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 维诗先生、罗彪先生、刘长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彪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罗彪先生、刘长宽先生均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 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夏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
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5-26 17:30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 年6月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 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同意选举夏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 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