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0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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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李艳华)
2024-03-18 18:04
公司运营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3] - 2023年完成30份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9] 人员情况 - 独立董事李艳华2023年应参与3次董事会,实出席3次[3] - 2023年李艳华发表1份意见,未提异议[5] - 2023年公司高管薪酬公平合理[6]
中信海直:《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24-03-18 18:04
(草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中信海洋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海洋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7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中信海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8 18:01
财务审计 - 信永中和审计中信海直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3] - 信永中和认为该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市场主体信息 - 市场主体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3] - 应于每年1 - 6月通过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13]
中信海直: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18 18:01
XYZH/2024SZAA4F006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联系申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telenhone: 8 号宣化十圈 A 应 Q 层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QIE Rlack A Ell Hus Mancion & Chanvonaman Rain 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海直)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 ...
中信海直: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专项说明
2024-03-18 18:01
业绩总结 -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数据相关 - 2023年公司存放中信财务存款年初562,595,046.2元,增加851,579,269元,年末900,771,068.91元[9] 其他新策略 - 2022年3月31日公司与中信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存款利率不低于其他机构[9]
中信海直: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03-18 17:5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信 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文件,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的意见 (一)经核查,报告期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深圳直升机场使用协议》 已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协议正常履行,报告期公司支付使 用费500万元。为确保公司正常使用深圳直升机场及其配套设施,维持公司持续 稳定的经营环境,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使用深圳直升机场的有关事项 作出专项承诺。 2.公司向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屋支付押金0.47万元,金额较少, 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基本无影响。 3 ...
中信海直: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8 17:58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4-01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 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 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资料和通知已 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发送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
中信海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18 17:58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4-019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 ...
中信海直: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3-13 20:2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2024 年 3 月 1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4-012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
中信海直: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18:0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R E-Unter S Fi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 -04-13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