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
搜索文档
农产品加工板块12月9日跌0.33%,京粮控股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483.72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9 17:05
市场表现 - 12月9日,农产品加工板块整体下跌0.33%,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37%,深证成指下跌0.39% [1] - 京粮控股为当日板块领跌个股 [1] 资金流向 - 当日农产品加工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483.72万元 [2] - 当日农产品加工板块游资资金净流入3771.62万元 [2] - 当日农产品加工板块散户资金净流出3287.9万元 [2]
农产品加工板块12月5日跌0.49%,祖名股份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入2156.17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5 17:07
市场整体表现 - 2023年12月5日,上证指数报收于3902.81点,上涨0.7%,深证成指报收于13147.68点,上涨1.08% [1] - 当日农产品加工板块整体下跌0.49%,表现弱于大盘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祖名股份领跌,跌幅为0.95% [1][2] 板块个股涨跌情况 - 涨幅居前的个股包括:保龄宝上涨3.48%,收盘价9.22元;京粮控股上涨2.38%,收盘价7.73元;安德利上涨2.37%,收盘价39.70元 [1] - 跌幅居前的个股包括:祖名股份下跌0.95%,收盘价21.84元;ST朗源下跌0.17%,收盘价5.85元;欧福蛋业下跌0.10%,收盘价10.40元 [2] - 部分个股成交活跃,保龄宝成交额1.33亿元,京粮控股成交额2.81亿元,中粮糖业成交额2.57亿元 [1][2] 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农产品加工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入,净流入金额为2156.17万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出1815.5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40.66万元 [2] - 个股方面,金龙鱼主力净流入2800.39万元,主力净占比达11.11%;三四四主力净流入1636.23万元,主力净占比4.87%;保龄宝主力净流入1385.01万元,主力净占比10.39% [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4 16:38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或高票通过 [2][3][5][8][11][14][18][20][23][28][32][35][37]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并预计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日余额不高于20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 [3][61][64]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6][73]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的承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估算为人民币114,335万元 [33][102]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合规管理办法》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治理与最新监管规定同步 [11][15][19][21][24][25][29] 关联交易安排 -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额为24,793.57万元 [3][61][64] - 公司计划在关联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预计2026年存款日余额不高于20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利率均参照市场水平确定;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39,026.63万元,贷款余额为70,000万元 [3][64][98] -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旨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实现资源互补,且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66][68] - 独立董事已对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两项议案审议并明确表示同意 [4][7][69][70][99] 对外担保 -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为另一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维康油脂调销中心有限公司的承储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估算为人民币114,335万元 [33][102][107] - 被担保方天维康主要承担北京市政策性储备油的承储业务,收取仓储费,不占用企业资金;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4,592.84万元,净资产为3,727.61万元,2025年1-10月净利润为402.51万元 [105]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671,155万元,实际担保占用额为111,2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所有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111] 股东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修订相关制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内的五项议案 [36][42][48]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2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4][45][46][47] - 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8][104] 高管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曾长柏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25年12月3日辞去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正常运作 [40]
京粮控股:副总经理曾长柏因工作调整辞职
新浪财经· 2025-12-03 20:57
公司人事变动 - 12月3日,京粮控股副总经理曾长柏因工作调整辞职,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1] - 该人事变动公告于12月3日发布 [1][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京粮控股实现营业收入62.12亿元 [1][1] - 2025年前三季度,京粮控股归母净利润为亏损5150万元 [1][1]
京粮控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约11.13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3 18:22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额度约为67.12亿元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协议且在担保期内的担保总金额约为34.2亿元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金额约为11.13亿元 [1] - 实际占用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 [1] - 所有担保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1]
京粮控股:副总经理曾长柏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3 18:20
公司人事变动 - 京粮控股副总经理曾长柏于2025年12月3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1] - 辞职原因为工作调整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曾长柏未持有公司股份 [1]
京粮控股(00050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3 18: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审议披露[8] - 关联交易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8]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3] - 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4]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区分交易对方、类型,达标准单独列示信息[16] - 特定关联交易,股权需审计,其他资产需评估,部分情形可免[16]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评估合理性[17] - 向关联人购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7] - 部分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9] - 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按要求提供文件并披露[21] - 按关联交易类型披露有关内容[21] 制度施行 - 本办法自印发日施行,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23]
京粮控股(000505) -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03 18:1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开发行债券需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等[9] - 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9] - 按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1][12] - 重大资产抵押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需披露[12][13] - 重大事项出现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14]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等情况需披露[15] - 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提前披露[15] - 财务信息差错更正需披露相关内容[15][16] - 债券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20] - 担保机构每年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财务报告[17]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审核[21] - 公司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5] - 必要时与信息知情人员签保密协议[34] - 公司债券发行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32]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负责人[29] -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按办法执行[34] - 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28] - 新办法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36] - 新办法自印发日施行,原制度废止[36]
京粮控股(000505)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12-03 18:16
审计管理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工作[4]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工作[7] 审计检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0] 意见反馈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对核实资料提书面意见[14]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经责审计10日)内对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14] 整改机制 -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17] - 内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等机制[18] - 内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协同机制[19] - 公司建立审计整改长效和问题通报机制[19] 质量评价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机制[21] - 审计组长项目结束后自查并形成底稿[21] - 内审部门定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评价[21]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特定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23] 办法施行 - 新办法印发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