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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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10 19:45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 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执行董事唐阳刚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
丽珠集团(000513)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9: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 - 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11人[2] -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6]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3] 委员会成员 - 明确审计、薪酬等各委员会委员名单[3][4][5]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9]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股东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2025-12-10 19:37
股东会规则 - 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0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个工作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0个工作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东会变更与合法性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合法性出具意见[23]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规则依次由副董事长、董事等主持[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及前次年度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2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1] - 提出新的分配提案,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十日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日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会提出[32] - 公司年度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提案人提出的临时提案应至少提前十日由董事会公告[32] 提案审核与说明 - 董事会对股东提案审核遵循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33] - 提案人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应说明详情,按规定需评估等的,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33]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在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34]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提案,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34] - 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提提案,除向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需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及董事会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类股东、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3]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事项时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表决结果与记录 - 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股东仅对部分议案投票,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46] - 股东会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并载入会议记录,主持人对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可组织点票[47] - 董事会应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涉及商业秘密除外[47]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8] 决议公告与披露 - 董事会根据情况决定股东会相关事项是否公证[49] - 股东会结束当日,公司董事会报送决议文稿等资料并披露公告[4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等内容[4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49] - 公司通报的重大事件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50] - 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报刊和网站披露股东会决议等信息[50]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其他表述不包括[52]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52]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解释,修订需股东会批准[52]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2025-12-10 19: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12月10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9]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审议各类报告议案[11] - 每年四次例会提前十四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22]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特定情形下的临时董事会会议[22] 董事会成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有适当专业资格[1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至少1名有相关专业资格[20] 董事出席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临时会议可书面传签或电子通信方式决议[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5]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33]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以上由董事会审查批准[36] - 对外担保决议应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37]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37]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议案与统筹 - 董事长可确定会议议案和议程[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文件准备及会议统筹,文件会前送达董事[25] 会议议题与增加 - 董事会会议不审议未列明议题,特殊情况增加议题需参会董事过半数同意[28]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於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2025-12-10 1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11月11日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9]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14:00召开[9]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10日多个时段[9]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435,972,352股,占比49.1011%[11][12] - A股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238,466,224股,占比40.5486%[12] - H股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197,506,128股,占比65.8777%[12]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同意451,801,199股,占比99.9156%[1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多项议案表决情况[15][17][19][21] 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合法有效[23] - 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4]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12月10日签署,正本三份[24]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2025-12-10 19:2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刊發。 茲載列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公司秘書 劉寧 中國,珠海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唐陽剛先生 ( 總裁 ) 及徐國祥先生 ( 副董事長及副總裁 ); 本 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 ( 董事長 ) 、陶德勝先生 ( 副董事長 ) 、林楠棋先生及邱慶豐先 生 ; 本公司的職工代表董事為冉永梅女士 ; 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華先生、羅會遠 先生、崔麗婕女士及王智瑤女士。 * 僅供識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于 2025 年 ...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9:25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11位董事全部参会[7] - 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14]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8] 委员会人员安排 - 明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8][9][10] 任期与表决 -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0]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11]
丽珠医药(01513) - 章程

2025-12-10 19:22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於2025年12月10日,經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審議批准生效)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 益,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國務院關於調整適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 知期限等事項規定的批覆》、《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 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經珠海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珠體改委[1992]29號文及廣東省企業股份制試點聯審小組和 廣東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粵股審[1992]45號文批准,由澳門南粵(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製 藥工業公司、珠海市信用合作聯社、珠海市醫藥總公司、廣州市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公司、中國 銀行珠海信託諮詢公司、珠海市桂花職工互助會七家發起人以發起方式設立;公司於1985年1 月26日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 ...
丽珠医药(01513) - 现任董事在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25-12-10 19:19
董事会成员 - 执行董事为唐阳刚、徐国祥[1] - 非执行董事有朱保国、陶德胜等[1] 委员会设置 - 设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五个委员会[2] 委员会任职 - 朱保国任战略和环社管委会主席[3] - 多人在不同委员会任职[3]
丽珠医药(01513) -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举行之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5-12-10 19:1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舉行之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投票表決結果 茲提述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 十一月十一日的通函(「該通函」)。除文義另有規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義。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宣佈,本公司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在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 創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六樓會議室舉行二零二五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或「大 會」),所有列載於召開大會的通知內擬提呈大會之決議案已獲本公司股東以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於大會上審議之議案之詳細內容,載列於該通函。 於大會記錄日期當日(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本公司已發行的股份(「股份」)總數為 887,907,171 股(不含已回購未註銷的股份),其中 588,100,054 股為 A 股及 299,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