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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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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 -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
2025-10-30 16:44
公司基本信息 - 1993年2月3日公司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发行内部职工股1200万股[2]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1,835,468,461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9] - 公司已完成“三证合一”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401011904864500[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有权诉讼[30][31] 控股股东要求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表决权或控制其行使[33]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6][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1]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9]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1] 公司运营与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2]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5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6]
红棉股份(000523) -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16:44
审计制度通过情况 - 本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内控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内控部门,对旗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5] - 审计内控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保障[5] 审计工作流程 - 实施审计应在3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的4种情形[14] - 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上级审计部[10] -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前组成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14] 审计报告相关 -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可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7] - 被审计单位原则上应在审计报告送达90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18] - 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概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审计建议[17] 审计档案与整改机制 - 内部审计项目档案包含年度计划、通知书、底稿、报告等资料[19] - 公司应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采用多种形式督促整改[24] - 审计内控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并建立整改台账[25] 审计结果应用 -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绩效考核指标[21] - 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公司班子成员年度三述内容并归档[21] 制度实施与适用 -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原规定废止[35] - 旗下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规定或参照执行[35]
红棉股份(000523)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30 16:44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止2024年末,中职信从业人员超600人,合伙人31名,注册会计师183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6人[2] - 2024年度中职信业务收入20869.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95.0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83万元[3] - 2024年中职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收费总额207.69万元[3] 审计相关 - 公司2025年10月29日同意续聘中职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2][7] -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4] - 项目相关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合伙人8份、签字注册会计师2份、质控复核人7份[4] 费用情况 - 本期审计费86.50万元,含财报审计67.50万元、内控审计19万元[5] -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上升9.49%,因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增加[6]
红棉股份(0005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6:43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11月18日14:3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3日[2]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00 - 11:30、14:00 - 16:0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代码为360523,简称为红棉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 15:00[15]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子议案数为10个[4][18] - 1.01 - 1.03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1.04 - 1.10、2.00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议案包含《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18][19] - 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9] 其他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6] -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18]
红棉股份(000523)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42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3日发通知,10月29日现场开会[2]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占100%,由贺军主持,表决有效[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同意,0反对0弃权[3]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 报告披露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红棉股份(000523)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实到董事占应到人数100%[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全票通过[3][4][5] 股东大会 - 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5][6]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16:25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 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含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3] 薪酬确定 - 以企业效益和工作目标考核确定高管年度薪酬,遵循六项原则[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初定薪酬,董事薪酬需股东会批准[6]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或津贴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13] 制度生效 - 制度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024年8月27日相关制度废止[16]
红棉股份(00052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16:25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等[3] -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4]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审计委员会审查实施情况,经营管理层组织日常运行[5] 控制措施 - 内部控制主要措施有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等[7] 年度经营计划 - 公司应在年初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年度经营计划包括经营目标、销售预测、成本控制目标等内容[13] - 公司及各部门应按年度经营计划安排生产运营,计划外项目需单独审批[13] 监督评价 - 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及各部门财务收支等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10] 子公司管理 - 公司要保证子公司规范发展,对子公司有多项管理控制活动[16]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多项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20] - 公司确定关联方名单并持续更新,发生交易需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20]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3] - 公司对外担保需按规定行使审批权限,调查被担保人情况[23]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定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27] - 公司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按计划实施[27] - 公司财务和内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7]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终止原项目需按规定履行程序[28] 重大投资 - 公司重大投资内控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31] - 公司指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估重大投资项目[31] - 公司进行短期投资或委托理财需制定严格程序并限定规模[31]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资信良好机构并签书面合同[3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按规定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董秘为主要联系人[34] - 公司建立并完善重大信息保密制度[34] 内控检查与报告 - 公司定期检查内控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37] - 公司每年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7] - 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情况专项审计[38]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9]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16:2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5年10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聘任与变更规定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8年,因业务需继续聘用不超10年[15] - 审计项目相关人员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审计[15]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和原因[19]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19] - 变更时披露前任等相关情况[19]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罚责任人[18] - 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监督职责报告中[18] 信息安全 - 提高意识,落实监管要求,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19] - 合同设信息安全条款,加强涉密信息管控[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年制度废止[21]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红棉股份(000523) - 红棉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2025-10-30 16:25
法定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 现金分红 - 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等条件[6] - 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才可实施现金分红[6]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占比最低20%[7] 股票股利 - 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不少于1股[7] 政策调整与监督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 应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 - 独立董事有权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意见[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况及决策程序[18] 信息披露 - 在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17] - 未作现金分红预案,董事会在年报详细说明,议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在定期报告披露未分红原因及未用于分红资金用途[17] - 在年报提示利润分配政策等执行情况[18]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4年8月27日《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废止[19]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19] 重大投资定义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