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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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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关于修编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19:29
制度修订 - 公司对18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废止2项制度[3]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定义[8][9][20][23] - 修订涉及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条款[45] 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由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66][75][83][94] 信息披露 - 公司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等[26]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等情况需披露[27] -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应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29]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任职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8] - 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有相关流程和要求[51] - 董事会秘书至少每年参加一次深交所举办的后续培训并取得证明[56] 交易标准 - 审议批准交易行为有资产总额、净额、营业收入等标准[58] - 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有与关联自然人、法人的交易金额标准[58] 审计与内控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86] -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新增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85] - 公司新增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多方面评价[1][2] 合规管理 - 重大决策审核由首席合规官和合规管理部门负责[5] - 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范围按权责清单执行[108] - 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率考核目标为100%[115]
中绿电(00053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8 19:26
会议安排 - 公司董事会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 - 现场会议9月16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9月16日进行[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9月10日[3] 审议事项 - 审议2025年中期分红、股份回购等议案[4] 投票规则 - 普通决议需1/2以上同意,特别决议需2/3以上同意[6]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9月15日,地点在北京朝阳区[9] 投票代码 - 网络投票代码360537,简称ZLD投票[15]
中绿电(000537)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08-28 19:26
业绩与分配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3亿元,净利润6.18亿元[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99亿元[6] - 2025年半年度以20.6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276.42万元[7] 股份回购 - 公司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6184.28万元且不超过9276.42万元[14]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17] 制度修订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涉及9个条款,包括3个方面[23] - 《内部问责制度》根据《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等内容,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增加信息披露低级错误追责情形[37] 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由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7] 报告义务与问责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新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8] - 公司收到相关监管文书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书面报告内部问责决策情况及结果[44] - 对不同职位人员问责有不同的提出主体要求[43]
中绿电(000537)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3] - 同意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7] 财务相关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 - 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派发现金股利92,997,105.84元[5] - 同意回购部分A股股票,资金总额6,184.28 - 9,276.42万元[9]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1] 制度相关 - 同意对18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废止2项办法[15]
中绿电(000537)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8 19:23
业绩总结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3亿元[4]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6.18亿元[4] 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以20.6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5元,共派9299.71万元[4] - 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预案待股东会审议[3][4][7] - 若股本变动按总额不变调每股分红[4]
中绿电(000537)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08-28 19:23
|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 | --- | --- | | 绿电 | | | G1 | | | 公告编号:2025-063 |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13.31 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6,184.28 万元至 9,276.42 万元。 5.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13.31 元/股测算,本次 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46,341 股至 6,969,512 股,占总股本 2,066,602,352 股的 比例约为 0.22%-0.34%。 7.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0
制度通过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审核流程 - 承办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审核,提供拟审议稿等材料[13] - 合规管理部门专业审核,意见分三种[10] - 合法合规审核意见书由首席合规官签字[21] - 通过线上法律合规信息系统审批[13] - 决策会议组织部门形式复核[15] 监督考核 - 审核率考核目标为100%[21] - 纳入法治企业建设考核评价体系[18] - 审计、巡视机构将执行情况纳入监督[8][18] 责任追究 - 未采纳审核意见造成损失追究责任[30] 其他规定 - 办法由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20]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22] - 汇报材料明确审查情况,决策时相关人员列席解答[16] - 决策调整时合规管理部门可补充审核[16]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0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 工作基础,规范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确保公司年报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3)财务会计报告有关重大财务问题和判断与年报其他信息及上市公司披露的 其他信息的一致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 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独立董事对审计工作安排或其他财务相 ...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待与推广制度
2025-08-28 18:50
接待推广制度 - 接待和推广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1] -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管理部门为证券部[7] 接待推广安排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安排来访或调研[9] - 业绩说明会等应公开,有条件可直播并提前公告[10]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需预约登记,沟通前登记签署承诺书[10] - 派两人以上接待并专人答疑,费用自理[10] 活动管理 - 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记载活动内容[12][15] 违规责任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担责[19]
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材料保存 - 证券部登记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2] 管理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范围[13]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4] 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深交所[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0]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在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19]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处罚与施行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罚[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