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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00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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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21: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 ...
平潭发展: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形成监事会决议;此外,公司监事 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会议,并在会议上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职 能,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循法定程序共召开七次会议。 (一)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内容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参加表决监事 3 ...
平潭发展: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1:56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邹璐 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平潭发展: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21: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等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公司对截 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及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末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 ...
平潭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4-04-24 21:56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情况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 公司与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成生物")的全部股东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6,600万元受让达成生物的100%股权,同时达成生物原实 际控制人贾敏承诺2019-2021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50万 元、1,750万元和2,150万元。2020年4月,经审计达成生物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为1,065.70万元,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 8,989,207.53元,贾敏根据协议约定进行了补偿,履行了达成生物2019年度的业 绩补偿义务。 基于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
平潭发展: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21: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其规范运作, 保证股东大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准则、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
平潭发展: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21:5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召集与主持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
平潭发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贾敏对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2024-04-24 21:56
关于贾敏对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公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nb.gov.cn)"进行变 : 2019-04-14" 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bf.gov.cn)"进行查询: 目 录 审核报告 1-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贾敏对江苏达成生物科 1-2 技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ornton 载|日 关于贾敏对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442A009192 号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成生物公 司")2021 年 12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1- 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中福海峡( ...
平潭发展(00059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21: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0592,股票简称为平潭发展,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7] - 公司主营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贸易业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有关业务[9]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包括从福州市华林路59号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大道中福广场四层[7]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平山,公司网址为www.000592.com[7] - 公司的联系人包括董事会秘书李茜和证券事务代表陈曦,联系电话分别为0591-87871990-116和0591-87871990-100[8] - 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158156419U,历次控股股东变更情况包括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233,161,878.86元,较2022年增长4.95%[1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841,201.35元,较2022年下降20%[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594元,较2022年下降34.18%[13]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2,059,809,586.03元,较2022年增长0.48%[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217,514.88元,较2022年下降9.06%[12]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彻底变更,从房地产开发、国内外工程承包、物业管理与经营到食品、饮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再到造林营林、林产品加工与销售、典当业务等[9] - 公司目前拥有经营林区近90万亩,处于福建省行业领先地位[23] - 公司拥有四条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年产能可超50万立方米,产品环保等级通过CARB认证和EPA认证[24]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拟在云南省新投建三条生产线,顺应新时期消费者对环保的渴望[25] - 公司林业板块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6,113.69万元,同比减少3.92%[27] - 公司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48.81万立方米,销售50.78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75,693.03万元,同比增加24.80%[28] - 公司农资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310.98万元,林木等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955.72万元[29] 公司财务运营 - 公司销售费用为18,243,859.37元,同比增长24.07%;管理费用为83,270,980.89元,同比增长6.09%;财务费用为-4,602,967.21元,同比增长76.38%;研发费用为4,422,900.89元,同比减少34.25%[39]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30,105,991.81元,同比增长8.19%;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05,320,271.83元,同比增长10.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785,719.98元,同比减少9.06%[41] -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429,181,803.87元,同比下降10.4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549,506,589.83元,同比下降9.0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324,785.96元,同比减少62.71%[41] 公司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原材料紧缺、市场需求不旺的行业窘境,市场竞争白热化[63] - 公司面临进入新领域经验不足风险,将采取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合作降低风险[66] - 房地产行业波动影响中高密度纤维板需求,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成本上升对公司构成一定压力[65] - 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未来国家调整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森林资源培育资金补助优惠政策的影响[65]
平潭发展: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21: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 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召集与主持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 月召开一次。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