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0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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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频频“暴雷”,多只股票面临退市危机
搜狐财经· 2025-08-20 15:59
核心事件概述 - 近期A股市场多家上市公司出现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 集中暴露公司治理及合规风险 [2][3][4] - 8月内已有6家A股上市公司核心管理层涉及留置、逮捕、拘留等多种强制措施 包括万通发展、达梦数据、科思科技、熙菱信息、亚钾国际和天娱数科 [2][3] -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集中爆发 *ST高鸿、*ST东通、际华集团、豪尔赛4家公司因信披问题被监管关注 其中多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 [4] 高管涉案情况 - 熙菱信息控股股东兼总经理岳亚梅、科思科技实控人刘建德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 - 达梦数据董事兼总经理皮宇被实施留置 [2] - 亚钾国际董事长郭柏春、天娱数科董事郭柏春涉嫌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2] - 万通发展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忆会于8月18日被拘留 [3] - 豪尔赛实控人戴宝林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于2025年6月19日被逮捕 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信息 [8] 信息披露违规案件 - *ST高鸿2015年至2023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收近200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超7600万元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5] - *ST高鸿被罚1.35亿元 9名董监高合计被罚2675万元 董事长付景林被罚750万元并处市场禁入10年 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5] - *ST东通于2025年8月6日因实控人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此前4月14日因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已被立案 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6] - 际华集团于2025年8月8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2024年11月曾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借款及募投项目延期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7] - 豪尔赛因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逮捕及公司涉嫌单位行贿被立案信息 于8月19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和深交所监管函 [8] 公司市值影响 - 涉及事件的五家公司截至8月19日收盘总市值约1287亿元 [9] - 具体公司最新市值:亚钾国际284.24亿元、天娱数科130.88亿元、科思科技139.87亿元、达梦数据281.7亿元、熙菱信息42.6亿元、豪尔赛20.84亿元、万通发展167.3亿元、际华集团171.71亿元、*ST高鸿17.95亿元、*ST东通30.24亿元 [11]
虚增营收长达9年近200亿!*ST高鸿再发退市风险提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9 19:28
公司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连续9年财务造假 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2] - 造假手段包括通过子公司开展虚假贸易业务 涉及笔记本电脑和IT系统等产品贸易 业务无实际货物流转且不具有商业实质 [2] - 虚假贸易业务通过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的闭环交易 [2]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相关文件引用2018年至2020年虚假财务数据 [2] - 证监会2021年4月批准该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12.50亿元 [2]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8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退市风险与交易状态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1] -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高鸿股份"变更为"ST高鸿" [3]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3] 审计与投资者索赔 - 公司连续两年被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7月31日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3]
*ST高鸿(000851)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8-18 17:17
股价情况 - 公司2025年8月15、18日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3] 违规风险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 - 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被强制退市[4] 诉讼情况 - 2022年4月常州实道对公司等提起9起诉讼,一审败诉后上诉[5] -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12起与之前案情基本一致诉讼材料[6] - 2025年4月公司收到21起与之前案情基本一致诉讼材料[7] 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银行账户被执行法院扣划140,025,035.30元,剩余16,701,864.20元未执行[7] - 公司2021 - 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11] 风险警示 - 2024年5月6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1] - 2024年8月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2] - 2025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3] - 2025年8月11日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3]
*ST高鸿今日大宗交易平价成交159.99万股,成交额260.78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18 16:56
大宗交易概况 - 2025年8月18日*ST高鸿发生大宗交易成交159.99万股 成交额260.78万元 占当日总成交额66.21% [1] - 成交价格1.63元与市场收盘价持平 未出现折价或溢价 [1] 交易明细分析 - 单笔最大成交量50万股(广发证券内部交易) 成交金额81.50万元 [2] - 东海证券两次买入合计60万股 总金额97.80万元 分别来自开源证券安徽分公司和世纪证券杭州钱江路营业部 [2] - 凝海证券浙江分公司买入49.99万股 金额81.48万元 卖方为开源证券绍兴群贤路营业部 [2] 交易参与方 - 买方涉及东海证券(南京/浙江分公司) 广发证券(广州中山三路营业部) 凝海证券(浙江分公司) [2] - 卖方包括开源证券(安徽分公司/绍兴群贤路营业部) 世纪证券(杭州钱江路营业部) 广发证券(广州中山三路营业部) [2] - 广发证券广州中山三路营业部同时出现在买卖双方 完成50万股内部对冲交易 [2]
*ST高鸿: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被认定为欺诈发行 [1] -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2] 财务造假细节 - 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5.18亿元、49.38亿元、35.38亿元、21.11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7.32亿元、3.86亿元 [1] - 虚增营业收入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34%、28.27%、26.97%、35.18%、49.38%、35.38%、21.11% [1] - 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1,282.80万元、2,190.52万元、1,542.38万元、894.46万元、370.74万元、788.21万元 [1] - 虚增利润总额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42%、1.44%、0.99%、13.56%、64.88%、11.35%、22.11% [1] 非公开发行股票问题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数据 [1] -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1] 后续进展 - 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并行使听证或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 [1][2] - 若正式处罚决定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1][2]
*ST高鸿(000851)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08-17 15:46
监管调查 - 2024年7月31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3] - 2025年8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业绩造假 - 2015 - 2023年各年度报告虚增营收、成本和利润总额[3][4]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虚假数据[4] 融资情况 - 2021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批,募资12.50亿元[4] 风险提示 - 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4] -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
*ST高鸿今日大宗交易平价成交184.25万股,成交额316.9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15 16:57
大宗交易概况 - 8月15日*ST高鸿通过大宗交易成交184.25万股,成交总额316.91万元,占当日总成交额的68.99% [1] - 成交均价1.72元/股,与当日市场收盘价持平 [1] 交易明细 - 单笔最大成交量49.99万股(成交额85.98万元),买方为东海证券南京分公司,卖方为穗邦证券常州太湖东路营业部 [2] - 广发证券广州中山三路中华广场营业部同时出现在买方和卖方名单中,涉及两笔交易(成交量合计60万股,成交额103.2万元) [2] - 最小单笔成交量30万股(成交额51.6万元),由万和证券广东分公司卖出 [2] - 其他交易方包括角兴证券宁波和源路营业部(买入42.85万股/73.7万元)、即发证券上饶茶圣路营业部(买入31.41万股/54.03万元) [2]
*ST高鸿今日大宗交易平价成交279.15万股,成交额505.2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14 17:04
大宗交易概况 - 2025年8月14日发生大宗交易 总成交量279.15万股 总成交额505.26万元 占当日总成交额71.96% 成交价1.81元与市场收盘价持平[1] 交易明细分析 - 单笔最大成交量50万股 由甬兴证券宁波和源路营业部买入 中信证券绍兴群贤路营业部卖出[2] - 多笔交易呈现链式转移特征:东海证券南京分公司买入35.16万股后 由开源证券安徽分公司接手30万股[2] - 广发证券广州中山三路营业部通过两笔交易合计买入64万股 分别来自国投证券北京复兴门外大街营业部和东方财富证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营业部[2] - 买方营业部地域分布广泛 涉及浙江、江苏、安徽、广东等多地券商分支机构[2] 价格与流动性特征 - 全部交易均按收盘价1.81元成交 未出现折溢价情况[1][2] - 大宗交易占比当日总成交额71.96% 显示该日流动性主要由大宗交易贡献[1] - 交易拆分为多笔进行 单笔金额在54.30万元至90.50万元之间[2]
新股发行及今日交易提示-20250814





华宝证券· 2025-08-14 15:54
新股发行及上市 - 志高机械新股上市,发行价格为17.41元[1] - 中国船舶收购请求权申报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8月15日[1] - 申科股份要约申报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27日[1] - ST凯利要约申报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8月15日[1] - 抚顺特钢要约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9月10日[1] 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 - 长城军工、南方路机、内蒙一机等多家公司出现严重异常波动[1] - *ST三圣、*ST华微、*ST双成等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4][6] - 基金溢价风险提示涉及标普消费ETF、纳指科技ETF等产品[6] 可转债及债券相关 - 凯众股份可转债申购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6] - 白电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6] - 奇正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6] - 开能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6] - 信测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6] 其他重要公告 - 中国重工、*ST高鸿等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4][6] - 电子城、*ST亚太等公司发布异常波动公告[1][4] - 多家公司涉及要约收购及吸收合并事项[1]
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正浮出水面
金融时报· 2025-08-14 09:4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近期通报越博动力和*ST高鸿财务造假案件 强调第三方配合造假成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新特点 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 [1] - 2024年以来 因财务造假被处罚或拟处罚的上市公司中 8家涉及第三方公司配合虚构业务 包括ST诺泰 *ST苏吴 ST朗源 *ST广道 *ST恒久 *ST锦港 ST智云 ST中青宝等 [1] 第三方配合造假特征 - 2019年至2023年期间 涉及客户 供应商 隐性关联方 金融机构等三方配合造假的上市公司共计53家 第三方配合造假主体多达541家 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约有10家第三方配合造假 [2] - 第三方配合造假呈现高度隐蔽性 复杂运作模式及系统性协同特征 通过无商业实质的空转业务进行造假 专网通讯案迄今未全部结案 *ST高鸿调查时间长达一年 [2] - 第三方参与者包括中介机构 资金通道 上下游客户 供应商及金融机构 与上市公司构成隐性关联利益链条 通过多个节点串联进行走单 空转等虚假交易 [3] 监管制度完善 - 2023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法律责任 强调行刑衔接和民事救济 [5] - 中国证监会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实施一体打击 [5] - 2025年3月1日实施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共同违法行为处罚认定方式 为追究第三方行政违法责任提供制度依据 [5] 法律责任认定 - 第三方配合造假将面临民事 行政 刑事三类处罚 民事追责依据包括民法典第1168条共同侵权行为和第1169条帮助侵权行为规定 [6] - 刑事责任方面 配合造假行为人可能构成证券法第181条和第197条虚假陈述行为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或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 违规披露罪等共犯 [6] - 2024年8月最高检文件明确 通过虚假交易合同 资金空转等手段配合财务造假的行为 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成立共犯的从重处罚 [7] 监管技术提升 - 监管部门建议通过大数据分析 对上市公司财报数据中与主业不相关 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等异常情况保持持续关注 [9] - 推进全链条追责机制构建 围绕资金流 票据流 物流 信息流四流合一重构证据链条 加强税务 海关 银行 公安与证监之间的跨部门协作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