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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9:31
借款相关 - 公司拟向中铝财务申请新增20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9] -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LPR[2][8][9] - 借款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合同[9] 财务数据 - 中铝财务注册资本400,000万元[3] - 截至2023年底资产总额515.47亿元等多项数据[4] - 公司与中铝财务存款业务余额6,936.20万元[11] 审批情况 - 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等审议通过借款议案[13][14][15]
银星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25 19: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1998年制订,2002年6月、2007年7月、2018年3月、2024年3月分别修订[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定期报告按与深交所确定的预约披露日期准时披露,董事会审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1]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项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项内容[10]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三项内容[11]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2] 重大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信息[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信息[16] 暂缓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21]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草案,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 公司临时报告由信息知晓人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草拟并合规审查,经董事长批准后报送交易所并披露[25][26] 信息披露权限 - 公司董事长、经董事会书面授权的董监高、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秘书授权的证券事务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项,除监事会公告外,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7]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监高知悉时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1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工作[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情况[28] 相关人员配合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应配合信息披露工作[29] 责任部门 - 证券法律部是信息披露责任和归口管理部门[30] 董事会责任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多类人员,不得违规利用内幕信息[34][35]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内部控制机制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8] 投资者接待要求 - 公司接待投资者等时应谨慎,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39] 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司可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参照定期和临时报告披露程序[39] 责任追究 - 公司有权追究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包括批评、警告等处分及法律责任[42] - 因失职造成信息披露问题,责任人应受经济处罚或相应处分,可合并监管部门处罚[42]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的顾问、中介等人员责任的权利[42]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4]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44]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4] - 本制度自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审核表情况 - 存在信息披露采集审核表[45] - 存在信息披露审核表[47]
银星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9:3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有全 先生、马自斌先生、黄爱学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马自斌先生、黄爱学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
银星能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5 19:3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内容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7 | |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 - 4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5-6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 |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0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 - 122 | | 补充资料 | 1-2 | 普华永道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120号 (第一页,共七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银星能源公司2023年12 ...
银星能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2024-03-25 19:31
关联交易金额 - 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931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11644万元[2]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7868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151.64万元,上年发生2000.43万元[3]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金额35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611.95万元,上年发生3519.46万元[3]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542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0万元,上年发生591.25万元[4] - 2024年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2021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53.2万元,上年发生5522.71万元[4] 2023年关联交易占比及差异 - 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2000.43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75.87%,与预计金额差异42.89%[6] - 2023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3519.46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98.41%,与预计金额差异 - 57.85%[6] - 2023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591.25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60.86%,与预计金额差异 - 49.77%[7] - 2023年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实际发生5532.96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6.40%[7] 关联公司财务数据 -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20198.73万元,净资产10769.36万元,营业收入2459.18万元,净利润239.53万元[8][9]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82984.93万元,净资产20223.16万元,营业收入49282.87万元,净利润650.78万元[12][14] -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59341.22万元,净资产50504.38万元,营业收入7693.50万元,净利润368.81万元[17] -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21401.39万元,净资产7083.80万元,营业收入6911.14万元,净利润33.85万元[21] -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部资产总额247013.99万元,净资产151998.42万元,营业收入16851.15万元,净利润2249.75万元[25][26] - 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4920.75万元,净资产3015.26万元,营业收入1379.36万元,净利润103.93万元[29][30] -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2809664.46万元,净资产1282838.30万元,营业收入145632.01万元,净利润28702.38万元[32][33] -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672958.11万元,净资产351476.23万元,营业收入51865.47万元,净利润10459.74万元[34]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398261.83万元,净资产282014.77万元,营业收入26769.12万元,净利润10705.22万元[36] - 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6312.68万元,净资产6139.66万元,营业收入324.32万元,净利润109.81万元[38] -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17856.52万元,净资产11660.04万元,营业收入3163.68万元,净利润80.17万元[43][44] - 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7717.28万元,净资产6670.90万元,营业收入1186.81万元,净利润35.66万元[46][47] - 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3221.51万元,净资产1563.52万元,营业收入409.73万元,净利润37.70万元[50]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160927.37万元,净资产62246.41万元,营业收入10886.16万元,净利润751.00万元[54]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171019.48万元,净资产83419.84万元,营业收入26543.73万元,净利润3741.92万元[58] - 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17450.95万元,净资产5287.08万元,营业收入379.66万元,净利润115.15万元[61] -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总资产19020.14万元,净资产 - 20381.63万元,营业收入450.70万元,净利润17.76万元[62][63] 关联公司股权结构 -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9][10] -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29%[14][15] -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18][20] -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52%[22][23] - 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47][48] - 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50][51] -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3.56%[54][55]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3.56%[58][59]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 公司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交易价格[66] - 以前已签关联交易协议的延续,未签的待交易时协商签订[67] - 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公司无负面影响[68] -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69] -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有差异,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等情况调整,符合公司实际[71] -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正常业务,交易价格公平合理[71] -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71] - 公告列出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保荐人核查意见等[72]
银星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5 19:3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经 2012年 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 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
银星能源: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5 19:3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4] - 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其他 - 工作细则自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 - 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7] - 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正式提案[10]
银星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9:3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06.41万元,净利润16,040.23万元[4] - 截至202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953,608.88万元,净资产415,513.36万元[4] - 公司(母公司口径)2023年度税后净利润为93,560,405.33元,尚有未弥补亏损 -503,127,504.90元[5] 关联交易 - 2023年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979.34万元[10] - 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931万元[11] 融资安排 - 公司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12] - 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亿元,期限1 - 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LPR[16] - 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结算户日最高存款余额和日综合授信余额最高均不超30亿元[17] -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亿元,期限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LPR[18] 公司治理 - 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选举韩靖等5人为委员,韩靖为主任委员[24] - 雍锦宁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文龙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28] 会议相关 - 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2] -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下午14:30,地点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公司202会议室[30] - 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多项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0][31]
银星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5 19: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实施,高管经董事会批准实施[8] 会议相关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和筹备[5][10]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3]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自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16]
银星能源: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3-25 19:31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公 司与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 长任组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证券法律部门负责人 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对存款风险,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 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 1 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