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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11-28 18: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1-28 18:02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与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结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主要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规定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未逾两年;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28 18:02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经信息披露义务 人审慎确定,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决定是否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2025-11-28 18: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履 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由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负责主持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各种关系和 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 (四) 诚信勤勉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8 18:0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业绩考核 结果相挂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二)权责利统一原则。薪酬标准与公司规模、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工作 强度等因素相符,做到激励与约束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稿)》
2025-11-28 18: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修订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 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健全公 司审计评价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全体 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 职责。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本规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1-28 18: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厦门港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1-28 18:0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条 | 第一条 | | | 为维护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为维护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 | 的组织和行为,加强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 | 司的组织和行为,加强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 |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 1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 | |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 |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 | | |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 | |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 | 简称《股票上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28 18:01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及下属企业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2026 年度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投资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投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 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申请借款,借款 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 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同期同 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 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 内,由本公司或下属企业与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 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合计持有本公司 386,907,522 股股份,占本公司 1 总股本的 52.16%,系本公司控股 ...
厦门港务(000905) - 厦门港务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11-28 18:01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2026 年度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均为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下同)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本次担保额度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6 年度拟 继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港务贸易)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 过 655,000 万元,担保范围主要为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外汇及金融衍生 1 品业务等)和履约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