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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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9
舆情管理架构 -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舆情信息 - 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官网、公众号及境内外互联网信息载体[7] - 分重大和一般舆情,重大指影响大的负面舆情[8][9] 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遵循及时性等原则[10][11][12][14] - 知悉舆情后证券事务部等汇报至董秘[15] 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灵活处置[16] - 重大舆情组长决策,证券事务部监控并采取多种措施[17][18][19] 保密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处分或追责[21]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资料提交 - 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提前二十日提交资料[11] - 董事会和总经理提名相关人员需提前十日提交资料[12][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3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变更通知提前二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全体同意后按期召开[14] 委员任期与撤销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6]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9
公司治理架构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5] - 七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聘任无效[8]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履行多项义务,行使多项职权[11] - 副总经理受委托分管日常经营,可代行总经理职权[19] - 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财务,对披露数据负责[20]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召开条件涉及生产经营决策等[24] - 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2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报告[33] - 特定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34] 细则实施与修改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 细则修改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38]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9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监时,股东每有效表决权股份投票权与应选总人数相等,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两名以上董监的议案,仅选一名不适用[2] 提名要求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需提交资料并书面承诺[5] 投票权计算 - 选独董、非独董、监事时,投票权数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且只能投给相应候选人[6] 当选条件 - 当选董监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 中选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9] - 当选人数不足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9]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0]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发表独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 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9 | | 第一节 | 董事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3 | | 第一节 | 监事 4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1 | | 第九章 | 通知和 ...
盛航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7:17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2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17: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 东会可以以决议的形式将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之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