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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0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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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00131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当届董事会选举三名以上不在公司 ...
三羊马(0013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 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竞争力的需要,依 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子公司。本制度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参 股子公司依据其他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 职能部门应按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对 ...
三羊马(0013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
三羊马(0013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 年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三羊马(0013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作出承诺的, 减持股份时应当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 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 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
三羊马(00131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舆情监测、 核实、应对和处置等舆情应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较大异常 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 ...
三羊马(0013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依据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内容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财务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已上市控股公司除外)(以下简称 非上市下属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和非上市下属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羊马(00131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 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
三羊马(0013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营 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将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财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向子公司追加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与其他单位联营、合营、 兼并或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 ...
三羊马(0013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20:3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部门负 责人、直接经办人员("控股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 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公司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 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四)涉及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相关部门 (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