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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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001872) -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2025-08-29 22:19
财务资助 - 招商局国际投资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8年12月18日,利率为一年期LPR[2][15] - 天津港股份按出资比例向天津海天提供3570万元贷款[17]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资助展期议案[5] - 资助展期资金来源为招商局国际投资自筹,风险可控[19] 公司结构 - 天津海天注册资本2.1亿元,天津港股份持股51%,LONGRIGHT LIMITED持股49%[7][8] - 天津港股份为天津海天控股股东,显创投资持股56.81%,公众股东持股43.19%[16] - 公司注册资本289400.1038万元,成立于1982年9月29日[18]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86,611,399.27元,2024年12月31日为286,283,336.41元[10] - 2025年6月30日负债总额88,602,130.97元,2024年12月31日为89,557,888.91元[10] - 2025年6月30日净资产194,009,268.30元,2024年12月31日为196,725,447.50元[10]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41,083,643.63元,2024年度为61,860,767.17元[11] - 2025年1 - 6月利润总额 - 2,716,179.2元,2024年度为42,607.67元[11] 其他 - 公司(不含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13532.33万元,占6.72%[21] - 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21]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24]
招商港口(001872) - 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2025-08-29 22:19
财报披露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 投资者交流 - 公司9月5日15:00 - 16:00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网址为http://rs.p5w.net/c/001872.shtml[1] - 投资者可于9月4日18:00前将问题发送至邮箱Cmpir@cmhk.com[1]
招商港口(001872) -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22: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26日15:30召开,网络投票9月26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B股股东9月12日或更早买入可参会[4] - 审议10项提案,提案1.00 - 3.00以特别决议批准,其余普通决议批准[6][7] 会议登记与联系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9 - 25日工作日9:00 - 17:00,地点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8] - 联系人胡静競、张琳,电话86 - 755 - 26828888转董事会办公室[11]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1872,投票简称为招商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9月26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9月26日9:15 - 15:00[21]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5] 董事会会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相关议案[2]
招商港口(001872.SZ):上半年净利润26.27亿元 同比增长3.13%
格隆汇APP· 2025-08-29 22:1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4.68亿元 同比增长6.1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7亿元 同比增长3.1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5.19亿元 同比增长16.38% [1] - 基本每股收益1.05元 [1] 盈利能力 - 扣非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归母净利润增速 反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 [1] - 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额约1.08亿元 主要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1]
招商港口(001872)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22:16
业绩与分配 - 2024年度每十股派现7.40元(含税),202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4] 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调为14.76元/股[4]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调为12.51元/股[4]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5]
招商港口(001872)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22:1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6] 激励计划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5.50元/股调整为14.7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由13.25元/股调整为12.51元/股[8][9]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9] 业绩考核 - 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10] - 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2022 - 2024年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11] 规划制度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2025 - 2027年)环境管理目标规划的议案》[12]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和制定议案,如《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20][22][23][24][25][26][27][29][30][48]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公室筹备[49]
招商港口(0018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9 21: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 ...
招商港口(0018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5-08-29 21: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4名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5]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8]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23]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信息披露要求 - 行使特定职权及时披露[16] - 投反对或弃权票披露异议意见[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19] 其他事项 - 公司承担费用,可买责任险[24] - 给予津贴,不得获其他利益[24] - 健全沟通机制,遇特定情形报告[2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7]
招商港口(001872) - 金融工具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21:46
金融工具管理办法 - 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6] 金融资产分类 - 分为三类计量方式的金融资产[10][11][12] 业务管理规定 - 交易前财务评估风险并提交审议[17] - 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公告[17] - 子公司开展衍生业务须经公司批准[18] 业务监督与后续管理 - 审计委员会等有权监督[18] - 投资前评估风险、比较询价[19] - 投资后跟踪价格、定期报告等[20][21]
招商港口(0018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29 21:46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应披露符合规定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14]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3]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5] - 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全体董事应做好关联交易信息保密与披露工作[1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