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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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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8 18:44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对盾安环境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 下: |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盾安环境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梦丹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灿宇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黄梦丹(保荐代表人)、冯锦琰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 | 日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 ...
盾安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08 18:44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盾安环 境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盾安环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2 月 25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了对盾安环 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 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黄梦丹(保 荐代表人)、樊灿宇(保荐代表人)。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盾安环境董事、 监 ...
盾安环境:监事会关于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1-05 18:05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 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 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 ...
盾安环境: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1-05 17:58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中金岭南、ST 摩登的 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邬夏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 ...
盾安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23:3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发出表决单 9 份,收到有 效表决单 9 份。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邓晓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 ...
盾安环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5 23:34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证券代码:0020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 (草案) 2023 年 12 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风险提示 一、本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规划,能否 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周期及投资者心理 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 有充分准备。 四、本计划为自愿性信息披露,其中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 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存在根据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本计划进行 ...
盾安环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2-25 23:3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4 |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事项 | | | --- | --- | --- | --- | | 序号 | | (是/否/不适 | 备注 | | | | 用) | | | 30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 是 | | | | 不少于 12 个月 | | | | 31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 | 是 | | | | 期的届满日 | | | | 32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 是 | | | 3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 | 是 | | | |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 | | | 34 |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 | 是 | | | | 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 | | | 35 |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 | 是 | | | |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 | | | (1)上 ...
盾安环境: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5 23:3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浙江盾安人工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后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长 期激励计划(草案)》")系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人才激励需要确定的激励原则 及实施方向,不构成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承诺。公司将在遵循该长期激励计划方 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激励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
盾安环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5 23: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
盾安环境: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23:34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北京 Beijing·深圳 Shenzhen·广州 Guangzhou·香港 Hong Kong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 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 "公司")的委托,本所担任盾安环境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