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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螳螂(0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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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螳 螂(0020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草案)
2025-06-20 20: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提案主体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延期取消及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主持人推举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表决方式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6]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27] 董事提名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28]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8]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股东会就关联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2] 点票 - 会议主持人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对结果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3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休会时间 - 会议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时间不能超过2个小时[4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4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2]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42] - 股东会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3]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交相关人员实施[43]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报会议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4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5]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及时修改[4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5]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0 20:32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二分之一[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开临时会[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0]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7]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1]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1]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决议通过日施行[13]
金 螳 螂(0020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草案)
2025-06-20 2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任职资格不符或辞职致比例不合规,2个月内补选[10] 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为候选人[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会议资料提前3日提供并保存10年[16][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4]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15] - 两人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草案)
2025-06-20 20:32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薪酬标准和方案[4]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标准和方案[4]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方案[4] 薪酬发放方式 - 非独立董事按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薪并考核[6]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发放[7]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含基本报酬和激励性薪酬[8] 激励与调整 - 公司可对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9] - 特定情况董事会可扣减或追回薪酬[9] - 重大变化时可提议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11]
金 螳 螂(00208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草案)
2025-06-20 2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苏州 二〇二五年六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三章 股 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 则 - 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一批[2004]242 号文) 批准,由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 ...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0 20: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督导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7]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1]
金 螳 螂(0020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草案)
2025-06-20 2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 多者 依次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 说明。 第五条 股东会召集人须制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会议主持人或 董事会秘书应在 ...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0 2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风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风控合规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其任职 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 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推进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面合规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控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风控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0 20:32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2]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传签或通讯会议[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1] - 规则按法律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及时修改[13] - 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草案)
2025-06-20 2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 决议,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 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因故离职,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