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0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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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螳 螂: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00:13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95.28亿元 同比增长2.49% [1] - 归母净利润3.58亿元 同比增长3.95% [1] - 扣非净利润3.31亿元 同比增长14.19%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0.23亿元 较上年同期-11.90亿元改善14.05% [1] - 基本每股收益0.1348元/股 同比增长3.93% [1] 资产负债结构 - 总资产338.02亿元 较上年末352.89亿元下降3.93% [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37.09亿元 较上年末136.06亿元增长0.76%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0% 同比提升0.05个百分点 [1] 股东结构 - 普通股股东总数64,570户 [2] - 前两大股东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持股24.58%)和GOLDENFEATHER CORPORATION(持股23.92%) [2] - 实际控制人朱兴良通过多家主体合计持有超过49%股权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73%股份 为第三大股东 [2] 公司治理 - 所有董事出席审议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未出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3] - 未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1] - 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 [1] 业务发展 - 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领域 [1] - 注册地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 [1] - 证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朱雯雯和证券事务代表王扬负责 [1]
晚间公告丨8月24日这些公告有看头
第一财经· 2025-08-24 20:15
重大事件 - 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施工的尖扎黄河特大桥发生事故 造成12人遇难4人失联 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项目合同额约4.36亿元 公司称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 格林美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5] - 景旺电子拟投资50亿元建设珠海金湾基地扩产项目 聚焦AI算力、高速网络通讯、汽车智驾及AI端侧应用等高增长领域 税后投资回收期约7.5年 建设周期为2025年至2027年 [6][7] - 明泰铝业拟向焦作万方出售持有的三门峡铝业2.5%股权 交易对价为获得焦作万方1.49亿股股份 发行价格5.39元/股 不涉及现金对价 [8] - 鼎胜新材拟向焦作万方出售持有的三门峡铝业0.57%股权 交易对价为获得焦作万方3406.14万股股份 发行价格5.39元/股 不涉及现金对价 [9] 业绩表现 - 锡业股份上半年营业收入210.93亿元同比增长12.35% 净利润10.62亿元同比增长32.76% 基本每股收益0.626元 [10] - 金螳螂上半年营业收入95.28亿元同比增长2.49% 净利润3.58亿元同比增长3.95% 基本每股收益0.1348元 [11] - 华厦眼科上半年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增长4.31% 净利润2.82亿元同比增长6.2% 基本每股收益0.34元 [12] - 炬芯科技上半年营业收入4.49亿元同比增长60.12% 净利润9137.54万元同比增长123.19% 基本每股收益0.53元 拟每10股派现1元 端侧AI处理器芯片实现数倍增长 [13][14] - 振东制药上半年营业收入14.57亿元同比下降3.3% 净利润793.13万元同比下降74.13% 基本每股收益0.0077元 [15] - 招商南油上半年营业收入27.72亿元同比下降21.43% 净利润5.7亿元同比下降53.28% 基本每股收益0.1187元 拟2.5-4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减资 回购价不超4.32元/股 [16] - 重庆建工上半年营业收入143.59亿元同比下降7.97% 净利润亏损2.49亿元 同比亏损扩大 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及建筑业调整影响 [17] - 华灿光电上半年营业收入25.32亿元同比增长33.93% 净利润亏损1.15亿元 同比减亏 仍处于扩产调试与量产交付并行阶段 [18] - 数字政通上半年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下降40.34% 净利润亏损1869.27万元 受地方财政支出节奏放缓影响 [19] 重大合同 - 中工国际签署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合同 金额7196.47万美元约合5.13亿元人民币 占2024年营业总收入4.2% 工期24个月 [20][21] 股东减持 - 天承科技股东青珣电子拟减持不超过11.9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 [22] - 艾隆科技控股股东张银花拟减持不超过100万股占总股本1.3% 董事长徐立拟减持不超过30万股占总股本0.39% 合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69% [23]
金螳螂:上半年净利3.58亿元,同比增3.95%
格隆汇APP· 2025-08-24 18:0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5.28亿元 同比增长2.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亿元 同比增长3.95% [1] - 基本每股收益0.1348元 [1]
金螳螂:上半年净利润3.58亿元 同比增长3.95%
证券时报网· 2025-08-24 17:1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5.28亿元 同比增长2.49% [1] - 归母净利润3.58亿元 同比增长3.95% [1] - 基本每股收益0.1348元 [1]
金螳螂(002081.SZ):上半年净利润3.58亿元,同比增长3.95%
格隆汇APP· 2025-08-24 16:15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5.28亿元 同比增长2.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亿元 同比增长3.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亿元 同比增长14.19% [1] - 基本每股收益0.1348元 [1]
金螳螂: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1.35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4 16:14
财务影响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1.35亿元 [1] - 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15亿元 [1] - 相应减少2025年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约1.15亿元 [1] 资产核销 - 2025年半年度核销资产合计1236.98万元 [1] -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236.98万元 [1] - 本次核销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1] 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建筑装饰业营收占比96.57% [1] - 制造业营收占比1.76% [1] - 其他行业营收占比1.67% [1] 市值情况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96亿元 [1]
金 螳 螂(002081) -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5-08-24 16:00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485.16万元,减少净利润11462.38万元[2][7] - 2025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4715.87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核销资产1236.98万元,对损益无影响[5][7]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4 15:4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6]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任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12]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减持计划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0][11]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13]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信息披露情况[14] - 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其他规定 - 配合清理股票账户,如实申报买卖情况,杜绝出借账户[14]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16] - 制度按国家法律、章程规定执行,与新法规不一致按新规定修改[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18]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4 15:45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聘连任[5] - 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4] 解聘与聘任 - 4种情况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离任前需审查并移交文件[5][6]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7] 职责与支持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公司应提供便利,保证参加后续培训[11]
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4 15:4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以下情形: (一)任期届满未连任的; (二)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