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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00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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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2-13 19:28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50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黎莎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黎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陈黎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陈黎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邮政编码:3175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 28 号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576-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电子邮件:wbdz ...
万邦德: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9: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监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
万邦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9: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万邦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9: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进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赋予的职 权对公司实行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
万邦德: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3-12-13 19: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万邦德 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 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周岳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就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查相关资料后,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 能力等多方因素,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
万邦德: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3 19: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2 | | 第一节 | | 监事 | 32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33 | | 第八章 | | ...
万邦德: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9:28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5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
万邦德: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9:28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4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 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林红女士、周岳江先生、李杨女士、 张彦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万邦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9:28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4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 第一条 为维护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 | ...
万邦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3 19:28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3-04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