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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在研小分子多肽新药已取得良好前期数据,有计划推进临床转化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2:50
药物研发进展 - 公司在研小分子多肽新药目前处于肥胖、糖尿病等适应症的临床前阶段[1] - 临床前已取得良好前期数据,有计划推进临床转化[1] 药物作用机制与特点 - 该新药靶点与作用机制和司美格鲁肽等GLP-1类药物不同[1] - 临床前数据显示其具备减肥、燃脂、减少肌肉流失、降糖、抗炎及改善多项代谢指标的多重功效[1] - 在糖尿病肥胖小鼠研究中,降低体重的效率显著优于司美格鲁肽[1]
万邦德:公司在研的小分子多肽新药在肥胖、糖尿病等适应症领域处于临床前阶段
证券时报网· 2025-11-10 12:45
药物研发进展 - 公司在研小分子多肽新药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 针对肥胖和糖尿病等适应症[1] - 临床前研究已取得良好前期数据 公司有计划推进临床转化[1] 药物作用机制与特点 - 该新药与司美格鲁肽等GLP-1类药物相比 靶点与作用机制不同[1] - 临床前数据显示药物具备多重功效 包括减肥、燃脂、减少肌肉流失、降糖、抗炎 同时改善多项代谢指标[1] - 在糖尿病肥胖小鼠研究中 降低体重的效率显著优于司美格鲁肽[1]
万邦德:在研小分子多肽新药已取得良好前期数据 有计划推进临床转化
第一财经· 2025-11-10 12:38
药物研发进展 - 小分子多肽新药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 计划推进临床转化 [2] - 药物在肥胖和糖尿病等适应症领域已取得良好的前期数据 [2] 药物作用机制与特点 - 药物靶点与作用机制和司美格鲁肽等GLP-1类药物不同 [2] - 临床前数据显示药物具备多重功效:既减肥燃脂又减少肌肉流失 还能降糖抗炎 同时改善多项代谢指标 [2] 临床前数据表现 - 在糖尿病肥胖小鼠研究中 降低体重的效率显著优于司美格鲁肽 [2]
万邦德:公司在研的小分子多肽新药已取得良好的前期数据
格隆汇APP· 2025-11-10 12:26
公司研发进展 - 公司在研小分子多肽新药目前处于肥胖、糖尿病等适应症领域的临床前阶段 [1] - 新药已取得良好的前期数据 有计划推进临床转化 [1] - 临床前数据显示 新药具有减肥、燃脂、减少肌肉流失、降糖、抗炎作用 同时改善多项代谢指标 [1] 产品比较优势 - 在研新药与司美格鲁肽等GLP-1类药物相比 靶点与作用机制不同 [1] - 在糖尿病肥胖小鼠研究中 新药降低体重效率显著优于司美格鲁肽 [1]
A股创新药概念股集体下跌,常山药业跌超19%
格隆汇APP· 2025-11-04 10:59
A股创新药概念股市场表现 - 11月4日A股市场创新药概念股出现集体下跌行情[1] - 常山药业领跌,跌幅超过19%[1] - 百诚医药与百洋医药跌幅均超过7%[1] - 必贝特-U、康辰药业、康弘药业、上海谊众、广生堂、神州细胞、万邦德等多只个股跌幅超过5%[1] 重点个股跌幅详情 - 常山药业跌幅最深达19.37%,总市值517亿元,但年初至今仍累计上涨181.54%[2] - 百诚医药下跌7.32%,总市值69.84亿元,年初至今上涨68.53%[2] - 百洋医药下跌7.22%,总市值133亿元,年初至今上涨9.05%[2] - 必贝特-U下跌5.82%,总市值143亿元,年初至今上涨79.30%[2] - 康辰药业下跌5.81%,总市值73.59亿元,年初至今上涨100.18%[2] - 康弘药业下跌5.71%,总市值288亿元,年初至今上涨62.53%[2] 其他相关个股表现 - 上海谊众下跌5.48%,总市值114亿元,年初至今上涨37.78%[2] - 广生堂下跌5.46%,总市值179亿元,年初至今大幅上涨244.35%[2] - 神州细胞下跌5.14%,总市值229亿元,年初至今上涨42.06%[2] - 万邦德下跌5.07%,总市值87.10亿元,年初至今上涨121.46%[2]
万邦德重磅新药WP103取得预期试验结果
证券时报网· 2025-10-31 21:56
药物研发进展 - 创新药WP103已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罕见儿科疾病用药认定和孤儿药认定[1] - WP103于2025年1月取得FDA的新药临床试验许可[1] - 公司计划于2026至2027年完成临床试验并进入市场[3] 药物疗效数据 - 在大动物非临床药效学试验中,WP103在降低脑损伤风险、加速神经功能恢复、逆转神经行为缺损及安全性方面取得预期结果[1] - 在关键的惊厥指标上,WP103惊厥发生率较模型组降低100%(0.0% vs 50.0%)[2] - 药物展现出良好的治疗效果和巨大的治疗潜力[1][2] 疾病与市场背景 -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在美国每年影响约10000名婴儿,全球每年约75万婴儿罹患中度或重度HIE,导致约40万名婴儿患有神经发育障碍[2] - 相关治疗药物市场容量被预测高达数十亿至百亿美元[3] - 目前该领域有效治疗手段极为有限[3] 政策与商业价值 - “双认定”资质可为公司带来市场专营权、新药上市申请注册费用免除、审评加速等一系列政策支持[1] - WP103的成功研发有望颠覆治疗格局,公司有望占据全球HIE治疗市场较大份额[3] - 该进展标志着我国相关领域创新药物研发水平已跻身世界前列[3]
万邦德(002082.SZ):WP103已先后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罕见儿科疾病用药认定和孤儿药认定
格隆汇APP· 2025-10-31 19:45
药物研发进展 - 公司自主研发的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创新药物WP103于2025年1月获得美国FDA的新药临床试验许可[1] - 大动物非临床体内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WP103在降低脑损伤风险、加速神经功能恢复、逆转神经行为缺损及安全性方面取得预期结果,表现出良好治疗效果[1] - 大动物试验模拟人类新生儿生理状态,生理结构与人类婴儿高度相似,为新生儿药物研发安全性评价提供精准可靠数据[1] 监管资格与政策支持 - WP103已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罕见儿科疾病用药认定和孤儿药认定[2] - “双认定”资质体现药物在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领域的创新价值和潜在临床需求[2] - “双认定”可为公司带来市场专营权、新药上市申请注册费用免除、审评加速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为全球临床开发和商业化提供有力保障[2] 后续开发计划 - 公司将就试验结果与美国FDA开展进一步沟通交流[2] - 公司尚需根据美国药品注册法规要求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美国FDA批准后方可上市[2] - 该药物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
万邦德:WP103已先后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罕见儿科疾病用药认定和孤儿药认定
格隆汇· 2025-10-31 19:34
药物研发进展 - 公司自主研发的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创新药物WP103于2025年1月获得美国FDA的新药临床试验许可[1] - 大动物非临床体内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WP103在降低脑损伤风险、加速神经功能恢复、逆转神经行为缺损及安全性方面取得预期结果,表现出良好治疗效果[1] - 大动物试验模拟人类新生儿生理状态,生理结构与人类婴儿高度相似,为新生儿药物研发安全性评价提供精准可靠数据[1] 监管资格与政策支持 - WP103已获得美国FDA授予的罕见儿科疾病用药认定和孤儿药认定[2] - “双认定”资质体现了药物在治疗新生儿HIE领域的创新价值和潜在临床需求[2] - “双认定”可为公司带来市场专营权、新药上市申请注册费用免除、审评加速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为全球临床开发和商业化提供有力保障[2] 后续开发计划 - 公司将就试验结果与美国FDA开展进一步沟通交流[2] - 公司尚需根据美国药品注册法规要求开展一系列临床试验并经FDA批准后方可上市[2] - 该药物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
万邦德(002082) - 关于子公司在研创新药WP103研发进展的公告
2025-10-31 19:0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5年1月公司取得美国FDA的新药临床试验许可[1] - WP103大动物非临床体内药效学试验取得预期结果[1] - WP103获美国FDA罕见儿科疾病用药和孤儿药认定[2] 未来展望 - 公司将就试验结果与美国FDA进一步沟通[2] - 开展临床试验并获批后方可上市[2] - 短期内对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2] - 药品研发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特点[3] - 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市场竞争形势不确定[3]
万邦德(0020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信息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及时性为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17] - 半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17] 报告审计与内容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满足条件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6] - 披露业绩快报后,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18]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大时需披露修正公告[17]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2]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预计特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形需按规定时间预告[15][16]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2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或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披露[33][34] - 单笔财务资助等情况达到一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34] 合同与关联交易 - 合同履行与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需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3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到不同金额标准需经相应程序后披露[41] 诉讼与股东情况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7]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48] 披露程序与责任人 - 公司定期报告按证券部拟定时间等程序进行,临时公告按信息义务人提供资料等程序进行[50]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5]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3] 制度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57]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60][6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执行[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