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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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包括提升盈利能力等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01 17:17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包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等 [1] - 估值提升计划详情已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1] 公司经营策略 - 公司将持续夯实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加强技术创新,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1] 股价影响因素 - 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整体趋势、资本市场波动等多种复杂因素综合影响 [1]
中泰化学(00209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01 17:02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并换届选举[2] - 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 - 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累积投票表决[4]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 - 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继续履职[5] 独立董事情况 - 杨学文、姚文英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飞暂未取得但承诺培训获取[3]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5] 董事持股情况 - 黄小虎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9] - 侯迎利持有公司股份65,600股[12] - 黄增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2024年受证监会警示函及深交所公开谴责[17] 董事个人信息 - 黄增伟出生于1980年[15] - 王雪出生于1985年,曾挂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05 - 2025.06[18] - 杨学文出生于1962年[20] - 姚文英出生于1967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2] - 陈飞出生于1978年,未持股,与控股股东无关联等,任职资格符合要求[23][24]
中泰化学: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8:2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66.13%,纺织业占比27.91%,其他业务占比3.4%,贸易占比1.35%,物流运输占比1.21%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24亿元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78元 [1]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11-28 18: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12]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4] 定期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露或有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6]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未披露处理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中国证监会将立案调查,证券交易所按规则处理[18] 股份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6] 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7] 培训与通报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给实控人等[29] 董事职责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0]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30] 即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1] 股东与实控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关联人信息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定期报告编制 - 董事会秘书组织拟定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计划[40] 披露时间确定 - 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管理部协商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长确定[40] 财务报告提交 - 财务总监组织财务部门完成财务审计等工作并提交财务报告等资料[40] 定期报告审议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41] 定期报告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41] 临时公告处理 - 证券投资部负责草拟临时公告,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由董事长审批[44]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需报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44] 股东告知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47]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48]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49] 资料保管 - 证券投资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5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做好知情人登记并签保密协议[52] 内部控制 - 公司根据规定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56]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情况[58] 投资者关系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59] 子公司信息报告 - 子公司须遵守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60] - 子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送相关信息[61] - 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61] - 子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报告[61]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1]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收集信息时子公司应配合[61]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负责[63]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63] 违规处理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和赔偿[63] - 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责任人应受处罚[63]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63]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28 18:1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议案[3]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投票计算与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10]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分别计算且累积投票额不能交叉使用[10] - 股东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否则投票无效[11] - 股东对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数时,投票无效;少于或等于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2]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法定最低人数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若获得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3]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11-28 18:17
财务资助审批 - 提供财务资助先经党委会审议,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5]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6] 关联资助规定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上市公司资助需特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7] -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6]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13] - 出现逾期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及补救[14] 资助追加限制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5] 违规责任与生效 - 违规提供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28 18:17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 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利益冲突时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5][6] - 不得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 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7] - 不得强令公司为自己或他人提供担保[8]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8] - 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9]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 转让股份时不得影响相关承诺履行[20] - 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7] 股份变动及相关事项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每增减 1%,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6] - 控股股东计划减持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按规定报告公告[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披露[29] 信息管理 - 媒体出现影响股价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33] - 接受采访等时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33] - 筹划重大事项出现三种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并披露情况[33][34] 规范执行与解释 - 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6] - 规范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36] - 规范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7] - 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2025-11-28 18:17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7][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9] 关联交易协议与表决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关联董事、股东表决需回避[12][13][14][16][17] 关联交易审批 - 交易在3000万元(含)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需股东会批准[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含)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在300万元(含)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以上,需董事会批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下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需总经理批准[19] - 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6]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7]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或预计金额适用规定[26] - 预计范围内关联交易主要条件未重大变化可免于执行规定,但需在定期报告说明[28] -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或主要条件重大变化,需说明原因并重新预计金额履行义务[29]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8]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29]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0] - 需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在董事会等三个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30] - 关联交易筹划阶段出现三种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3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临时报告后应按规定持续披露进展情况[32] - 关联交易逾期付款需及时披露原因和付款安排[32] - 关联交易主要标的物未交付或过户需及时披露情况[32] - 超过约定交付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披露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32] - 关联交易发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32] 披露时间界定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2]
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8 18: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闲置资金补充与归还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 补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两日内公告[13] - 补流到期前归还专户并两日后公告[14] 用途变更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5] - 审议通过后两日内公告[17] 现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 投资主体为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股东会审议[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日内公告[20] 专户管理 - 审慎选银行设专户,多次融资分别设置[7] - 超募资金存专户[8] - 资金转至产品结算账户不超5日,转回不超2日[19]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23] 项目论证 - 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23]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23] 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募投地点董事会审议后两日内公告[25] 投向变更 - 拟变更投向董事会审议后两日内公告[29] 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22]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后使用[30] - 低于500万或1%年报披露[30] - 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30]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鉴证报告[31] - 到账后六个月内可置换[3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31] 内部审计 - 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34] 报告流程 - 董事会收审计报告两日内报深交所并公告[34] 现场检查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35] 办法实施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