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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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 明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
积成电子(00233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同)与本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 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 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四条 公司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必须发生的关 联交易,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保证公司业务独 立,不得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不得要求公司与其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得 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要求公司为其提供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 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 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4]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规定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3] 交易限制与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不得买卖股票[8] - 董高人员等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3] - 情节严重免除职务并要求赔偿,触犯法律交司法机关[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网上申报[13]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披露情况[13]
积成电子(0023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对外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3] 担保审议规定 - 提供担保需特定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5] - 多种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7]
积成电子(0023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独立董事会议构成 - 由现任独立董事参加,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4] 会议运作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与组织[4] - 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提前三日书面通知[9] 审议决策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审议且过半数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他人代出席[9]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投票[9]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2]
积成电子(0023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投资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单项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年度累计不超5%的非证券及风险类对外投资[6] - 董事长可决定单项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年度累计不超10%的非证券及证券投资[6] - 董事会可决定单项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0%、年度累计不超50%的非证券及证券与衍生品交易投资[6] 投资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并提出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建议[9]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并汇报进展、提调整建议[9] - 专门部门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9]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效益评估、资金筹措等财务管理工作[10] - 审计部门负责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10] 投资限制与原则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16] -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董事会需跟踪进展和安全状况[16]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明确金额等信息[19][20] -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可控制资金投向时应充分披露[20] - 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认为必要时可转让长期投资[2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门和子公司需及时报告[22][23]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需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5] -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应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5] 责任追究 - 对外投资中出现未报批等行为致公司损失,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被追责[25]
积成电子(00233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对外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须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 财务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4]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1] 申请报告要求 - 申请报告需含申请原因等内容[8] - 附件需有申请单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等[8]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13] 适用范围 - 全资、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15]
积成电子(002339)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应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保证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积成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三条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注 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 第九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第五条 审计委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 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