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积成电子(002339)
icon
搜索文档
积成电子(0023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子公司持股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控股50%以上[2] 会议与报备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需提前5日报备[7] - 子公司重大会议纪要1个工作日内报备[7] 人员委派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由董事长提名[9] - 委派人员每季度书面报告子公司经营情况[10]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按不同时间节点报送财务报告和报表[14] 计划编制 - 子公司年末编制本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计划[19] 交易审批 - 子公司特定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担保限制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33] 责任追究 - 经营投资越权损失主要负责人受处分担责[22]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重大事件按公司标准披露[24] - 子公司总经理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4] - 子公司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24] - 子公司关联交易及时报告[25]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8]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执行决定[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0]
积成电子(0023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大信息 迅速、顺畅地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 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
积成电子(00233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适用于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1][3] 责任追究原则 -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责任情形及处理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4] 处理流程及形式 - 对责任人处理前应听取其意见[4]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5]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
积成电子(0023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公司及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10] 内幕信息档案管理 - 档案需登记多项信息[13] - 董事长为管理主要负责人,董秘负责登记报送[14] - 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核实报备[15]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档案[17] - 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 报送档案时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20] 其他规定 - 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合规报送登记人员并提醒保密[22]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谋利[24] - 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6] - 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二日内披露结果[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积成电子(0023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1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和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兼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并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 ...
积成电子(0023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司是指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称股东会,是指积成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
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3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积 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