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00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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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9 16:29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管理 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行为,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 首席财务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履行有关职责,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裁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由公司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裁人选应当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第七条 有 ...
蓝帆医疗(0023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16:2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蓝帆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 ...
蓝帆医疗(00238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9 16:29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远期、 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 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 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 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 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
蓝帆医疗(0023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6:2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 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该等信息擅自传 播。 负有保密义务的部门或个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泄露,必须承 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刊登拟披露的信息,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的报 纸和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 ...
蓝帆医疗(0023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6:2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 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充 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 ...
蓝帆医疗(0023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6:2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 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 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未经董事会 批准、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导、传送 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
蓝帆医疗(00238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6:29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 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 审计准则》等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 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 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及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由 3 名以上具备岗位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组成。内 部审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选聘。 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业 务活动 ...
蓝帆医疗(00238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9 16:29
第一章 总则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委托理财所涉及业务应当是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受委托方应是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且无 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预 ...
蓝帆医疗(0023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8-29 16:29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 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
蓝帆医疗(002382) -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8-29 16:29
(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 意见》签字页)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 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 关联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