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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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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3-08-25 19:38
回购情况 - 公司回购金额7500 - 15000万元,价格不超7.17元/股,期限12个月[1] - 2022年9月6日首次回购1350000股,占比0.1250%,金额7121212元[2] - 截至2023年8月25日累计回购20245991股,占比1.87%,金额103756414.86元[3] - 回购金额超下限未超上限,最高成交价未超限价,期限未超12个月[4] - 首次回购前五日成交量619238167股,每五日回购未超154809542股[7] 股份转让 - 2022年11月17日控股股东转让500万股,占比0.46%[5] 股份用途 - 累计回购股份拟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36个月内转让[8] - 未使用股份将注销[9]
贝因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3-08-11 21:0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 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5、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 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 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6、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 ...
贝因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1 21:06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5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强 赤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59)《贝因美股份有 ...
贝因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3-08-11 21:06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参与人数 - 参与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4] - 股票规模不超过900万股,约占总股本0.83%[7] 股份回购情况 - 2019 - 2020年累计回购8286307股,占实施前总股本0.81%,支付46006170.90元[6] - 2022 - 2023年累计回购20245991股,占总股本1.87%,成交103756414.86元[7] 员工持股计划规则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总股本10%,单个员工不超1%[8] - 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8]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10] - 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可实施[10] - 完成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股情况[10] 管理架构 - 由公司自行管理,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14] - 持有人会议需合计持有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14] - 每项议案经参与投票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特殊情形除外)[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计划份额占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18] - 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8] 会议规则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需提前3个自然日通知全体委员[20] - 委员、代表1/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个自然日内召集和主持[20]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会议召集 -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召集和主持,此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13] 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22] - 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22,23] 权益限制 - 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份额除特殊情况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不得质押等处置[23] - 存续期内持有人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权益,擅自转让无效[23]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权益进行分配[23,25] 清算与分配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25] 职责分工 - 股东大会负责审核批准,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计划并报审批,监事会负责核实持有人名单并发表意见[26] 特殊处理 - 若持有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董事会可取消其资格,强制转让份额[26] 费用与纳税 - 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28] - 按规定比例计提并支付证券交易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由管理委员会从资产中支付[28,29]
贝因美:关于贝因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11 21:06
激励计划时间 - 2022年8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6] - 2022年9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6] - 2023年8月11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6]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日为2023年8月11日[9] - 授予激励对象38人[9] - 授予股票期权487.94万份,对应股票487.94万股[9] - 行权价格4.89元/股[9]
贝因美:关于贝因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1 21:04
法 律 意 见 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 9686 东 方 华 银 律 师 事 务 所 CAP ITA LLA W & P A R TN E RS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邮编:200336 电话:+86 21 68769686 Tel :+86 21 68769686 网址:http://www.capitallaw.cn Web:http://www.capitallaw.cn No. 34, Shanghai Hongqiao State Guest House , No. 1591 Hongqiao Road, Changning District, Shanghai, p.c: 20033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贝因美"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贝因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 ...
贝因美: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11 21:04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6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 意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
贝因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1 21:04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5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59)、《贝 ...
贝因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1 21:0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贝因 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 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认为(1)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 价值、股东回报与员工利 ...
贝因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08-11 21:04
期权授予 - 2022年11月24日向258名激励对象授予1951.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89元/股[10] - 2023年8月11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487.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4.89元/股[14][15] 行权期 - 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50%[4] - 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50%[4] 业绩条件 - 2023年度营收达66.37亿元100%(含)以上且净利润达4亿元(含)以上,行权系数均为1[4] - 2024年度营收达106.19亿元100%(含)以上且净利润达8亿元(含)以上,行权系数均为1[4] 费用成本 - 本次授予487.94万份股票期权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33.36万元[17] - 2023 - 2025年股票期权摊销成本分别为36.67万元、70.23万元、26.46万元[18] 相关审议 - 2022年9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3年4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未达行权条件股票期权议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