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00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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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 -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29 04:3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行权条件暨 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实现 经审计营业收入、净利润两个业绩指标均未达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所有 277 名激 励对象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829.498 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具体情况 如下: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28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 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 ...
贝因美(00257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9 04:11
审核情况 - 审核贝因美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等报表[1] - 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专项审核[1] - 认为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无重大不一致[2] - 审核报告仅供2024年度年报披露使用[2] - 审核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3] 资金占用与往来 - 杭州拓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199.98万元年末不变[4] -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付账款发生额4904.55万元[4] - 杭州比因美特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付账款发生额6802.45万元[4] - 安达贝佳满乳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15313.43万元偿还244.65万元[4] - 贝因美(爱尔兰)有限公司2024年度其他应收款发生额589.53万元[4] - 贝因美(天津)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19431.00万元年度发生额5156.01万元偿还16904.37万元[4] - 黑龙江贝因美现代牧业有限公司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8420.50万元偿还944.82万元年末余额7475.69万元[4] - 贝因美(宁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12883.06万元年度发生额36731.41万元偿还38972.25万元[4] - 贝因美(上海)现代商超营销有限公司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54144.80万元年度发生额9776.77万元偿还10779.52万元[4] - 贝因美(杭州)婴童食品营销有限公司2024年初应收账款余额25874.63万元偿还310.00万元年末余额25564.63万元[4] - 公司向北海宁神沉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520.80万元预付款2022年该公司提交货物65.10万元(含税)[5] - 公司对北海宁神沉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剩余合同未履行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披露[5] - 公司与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金额为151.19万元[1] - 公司与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2133.99万元其中商品采购24.17万元[1] - 公司与伊贝智能(杭州)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物业费为6.83万元[1] - 公司与杭州贝因美特医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物业费为0.58万元[1] - 公司与北海宁神沉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拆借金额为455.70万元[1] 股权变更 - 2019年3月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拓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85%变更为34%[1] 负责人对应数据 - 公司负责人对应数据为210371.45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应数据为132802.38[1] - 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应数据为165290.81另一数据为177890.60[1]
贝因美(00257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04:11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2]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内部控制情况 - 审计贝因美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1]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4]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
贝因美(002570) -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相关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9 04:11
注销相关股票期权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相关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贝因美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或"公司")的委 托,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以下声明: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 次注销的合法、合 ...
贝因美(00257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04:11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7,343.05万元[4]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7.73亿元,同比增长9.7%[20] - 2024年度营业总成本26.29亿元,同比增长9.2%[20] - 2024年度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增长90.8%[2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亿元,同比增长20.1%[22]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8.84万元,亏损扩大23.6%[22]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亿元,亏损扩大34.2%[2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同比增长150%[20] 用户数据 - 未提及 未来展望 - 未提及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未提及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未提及 其他新策略 - 未提及 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3.8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00%[14]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6.56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4.28%[14] - 2024年末资产总计40.42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0.99%[14]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3.5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48%[17]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0.59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26.60%[17] - 2024年末负债合计24.18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45%[17] - 2024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6.24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1.18%[17]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14.74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43.34%[14] - 2024年末固定资产为12.7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1.21%[14] - 2024年末短期借款为12.1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8.83%[17] 其他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68,322.1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36,585.79万元,账面价值为31,736.31万元[5] - 2024年度公司销售费用金额为73,284.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42%[5] - 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98亿元,同比增长11.1%[22] - 2024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15亿元,同比增长26.4%[22] - 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81亿元,同比增长29.4%[22]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25,387,609.4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为118,029,878.11元[25] - 2024年对股东分配利润11,776,894.55元[25] - 2024年末库存现金余额为81,995.51元,2023年末为139,051.51元[177] - 公司货币资金年末合计14.74亿元,上年年末为10.28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年末为10.77亿元,上年年末为8.26亿元[178] - 公司受限制货币资金年末合计3.94亿元,上年年末为2.01亿元,主要为各类保证金及冻结存款[178] - 公司持有定期存款1.62亿元已分别于2025年2月7日和3月14日到期转为活期存款[178] - 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年末余额为643.19万元,上年年末为1.11亿元[179]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为71.25万元,上年年末无此项[180] - 公司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余额为6.83亿元,上年年末为8.32亿元,年末坏账准备为3.66亿元,上年年末为4.36亿元[186] - 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2.52亿元,上年年末为3.02亿元;1 - 2年应收账款年末为2749万元,上年年末为1.22亿元[186] - 公司2 - 3年应收账款年末为9254万元,上年年末为1.12亿元;3年以上应收账款年末为3.11亿元,上年年末为2.97亿元[186] - 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合计为15,438,367.46元[197] -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69,398,892.59元[198] -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为142,529,507.50元,占比20.88%[198] - 应收款项融资年末余额为2,800,000.00元[199] - 本年累计向其他客商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244,906,258.24元[200] - 本年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45,147,561.84元[200]
贝因美(00257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祥耀(换届离任)
2025-04-29 03:4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参加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3] - 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7天[15] 分红情况 -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等[9] 特殊事项情况 - 2024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19]
贝因美(00257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建林(换届离任)
2025-04-29 03:4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报告期应参加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 | --- | --- | --- | | 2 | 0 | 2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各位股东: 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 相关规定,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倪建林,男,1971年出生,博士学历。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上海 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上海麒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以上任职不影响对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判断。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 ...
贝因美(00257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春萍
2025-04-29 03:4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俞春萍,女,1965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公司独立 董事。1993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处工作,兼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外部监事,鲜美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上任职不影响对公司事务的独 立性判断。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 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 ...
贝因美(00257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9 03:4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1月26日至2024年5月21日,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2024年5月21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 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调研 走访了2家生产基地,分别为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和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 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依法进行表决,积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之独 立董 ...
贝因美(00257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恺
2025-04-29 03:4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恺,男,1979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兼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任职不影响对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判断。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 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