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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7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会秘书可由公司非独立董事兼任[4] - 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7]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保管股东名册等[8]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9] -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9]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资料[14] - 解聘需充足理由,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并公告[15] 空缺处理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代行人后由其代行[1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6] - 秘书不能履职时由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16] 责任与生效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致损失,秘书参与决策或担责[18] - 秘书违法违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18]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ST未名(00258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子公司类型 - 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及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监督管理 - 各职能部门监督子公司多方面事务[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27] 人员职责 - 委派人员担任子公司职务需担责[10][11] 报告制度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12]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十天报送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重大事项2小时内报告董秘[25] 预算与资金管理 - 子公司预算纳入公司管理,超预算需审批[16] - 子公司对外借款考虑偿债能力并审批[16] - 子公司严控关联方资金往来[1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按程序申办[16]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17]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规划服从公司战略[20]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公司制度执行[22] 档案与薪酬管理 - 子公司建立档案管理制度[28]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及薪酬制度并报备[30] 高管考核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高管并奖惩[30]
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提名委员会细则通过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完成新委员补选[5] 会议相关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两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3]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ST未名(00258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补选 - 委员辞职致成员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5]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检查与评估 - 督导审计监察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意见处理 - 审计委员会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2]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14]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6] 委员履职 - 委员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视为弃权,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18]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通过[19]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现场会议当场公布结果[19] 决议生效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21] 会议记录 - 记录含日期等内容,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22] 文件保存 - 决议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2] 细则实施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董事会负责解释[24]
ST未名(002581)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会计基础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6] - 中国大陆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海外以当地币种记账,编报折算为人民币[6] -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按历史成本计价[6] 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为三类计量[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9]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9]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0] - 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分三个阶段,采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10] 资产折旧 -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0%至5%[13]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 - 40年,年折旧率2.38 - 4.85%[14]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2 - 20年,年折旧率4.75 - 50.00%[14]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 - 10年,年折旧率9.5 - 25.00%[14] - 电子设备及其他折旧年限5年,年折旧率19.00 - 20.00%[14] 其他会计政策 - 公司对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19] - 公司将能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19] - 存货发出按加权平均计价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1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12] - 无形资产有限寿命自可供使用时起摊销,不确定的不摊销[16] 报表报送 -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终后15天内报出,年度报表应于年终后120天内报出[29] - 控股子公司月份报表应于月终后10天内报母公司,年度报表应于年终后45天内报母公司[29]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在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置备供股东查阅[28] 财务报告组成 - 公司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附注组成,外供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等[26] - 会计报表附注含企业基本情况等多项内容[27] - 公司外供财务报告分月度等,月度除重大事项外不附附注[28] 政府补助与减值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2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用途分别处理[21] - 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减值准备以后期间不予转回[20] 记账规范 - 记账凭证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排列,一组分录多张凭证用分数编分号[32] - 账簿中数字和文字一般占格高的二分之一[33] - 月度结账注明“本月合计”划单红线,季度“本季合计”,年度“本年累计”划双红线[34] - 现金账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其他账目定期对账[34] 档案管理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10年、30年,从会计年度终了次日起算[38] - 当年会计档案由计划财务中心保管一年,次年移交档案部门[37] - 财务人员调阅档案办借用手续,公司内部门调阅需主管和财务负责人同意[38] - 外单位人员调阅档案持介绍信,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登记[38] - 会计人员变动或机构改变,档案转交办手续,由监交人等签字盖章[39] -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计划财务中心总监监交,总监交接由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监交[40] - 会计工作交接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7] 发票与报销 - 公司发票由专人凭“发票领购簿”领购,设领用登记簿[44] - 各部门领发票交回存根联,检查核销后领取[44] - 发票仅限公司部门使用,不得代开等,否则处罚当事人[44] - 开具发票用复写纸套写,错废发票加盖“作废”章[44] - 经办人持单据贴报销单,经审批后报账[44] - 财务审核无误后,会计编制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45] 办公用品管理 - 办公用品按计划购买,交部门验收,发票及验收单交计划财务中心记账[45] - 财产管理部门办领用手续,登记实物明细账[46] - 计划财务中心账务处理,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实物明细账核对[46]
ST未名(0025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8]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况需报告[9] - 避免向关联人提供担保等3种关联交易,发生前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2种关联交易,预计发生前需报告[10]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采购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1]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4种情况需报告[12] - 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等情况发生时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时需报告[1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15] - 公共媒体传闻影响股价,董事会秘书需向各方了解情况[15] - 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需及时报告[16] 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先电话口头汇报,再送书面文件[22]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22] - 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公开披露信息,需披露则向董事会报告[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提供重大信息内容包括原因、协议等[23] - 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可询问重大事项进展[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信息传递、汇报需披露事项等工作[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4][3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归集内部信息并提供对外披露基础资料[35] - 公司各部门等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究责任[2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ST未名(00258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 内部控制制度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3] - 经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和执行[3] 业务环节控制 - 内部控制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6] 专门管理制度 - 公司应建立完善印章、预算等专门管理制度[8] 风险评估 - 公司应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各类风险[8]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督导计划等活动[1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15] - 公司对外担保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19]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0]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注重使用效益[25]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掌握资金动态[2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批[26] 重大投资 - 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3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34] 内部审计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7] 自我评价与审计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包含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等内容[3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9]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40] - 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人[40] 资料保存与制度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应遵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4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46]
ST未名(00258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信息管理办法 - 公司2025年7月30日通过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1] - 办法适用于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1] - 信息指对股价有较大影响且未公开信息[1] 管理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2] - 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 向外部报送信息不得早于公告披露时间[2]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3] - 对外报送信息需逐级审批并报董事会秘书处备案[3] 信息安全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相关机构报告并披露[5]
ST未名(00258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额度与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1] 担保限制 - 对有产权不明等五种情形的申请担保单位不得提供担保[16] 担保流程与管理 - 批准的担保事宜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8][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资料分析并报告[18] - 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还款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20]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控制风险[20]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及时披露[22]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者保密[22] 责任追究与办法实施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担责,经办人员失职处罚[24]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ST未名(0025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21:4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于2025年7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披露范围与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按规定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 审核与登记 - 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三步骤内部审核程序[6,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以上[8,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相关内容[8,9] 后续报送与惩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9] - 对不符合规定行为,公司惩戒相关人员[11,12] 登记填报事项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暂缓披露需填报豁免披露登记事项[24][28][33] - 需确认内部审核、信息公开等情况,认定商业秘密附理由[24][28][33] - 注明披露影响,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商业秘密暂缓需确认恢复披露[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