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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12-30 17:16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实际参与认购的 ...
哈尔斯: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12-27 18:58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和材料,并得到公 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完 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 ...
哈尔斯: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27 18:56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8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7.54 万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95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哈尔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8:5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4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份股 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4.07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
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7 18:5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的影响,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含短视频,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等 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等。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的范围包括: (一)日常舆情监控与维护; (二)正向舆情引导与激发; 第三条 舆 ...
哈尔斯: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12-27 18:5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 受哈尔斯委托担任其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和材料,并 ...
哈尔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7 18:56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周一)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
哈尔斯: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12-27 18:54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在前次已预计担保额 度的基础上,新增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最高不超过 2.5 亿元。相关具体情 况如下: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总裁或其转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 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
哈尔斯: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024-12-27 18:5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参与解除限售的8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3、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7.54万股。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哈尔斯: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7 18:54
公司简称:哈尔斯 证券代码:00261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2 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 | (一)本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5 | | (二)本计划授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5 | | (三)关于本次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6 | | |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 6 | |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7 | | (六)结论性意见 | 7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9 | | (一)备查文件 | 9 | | (二)咨询方式 | 9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哈尔斯、本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