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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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9-06 20:54
监管情况 - 2024年9月6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1] - 公司及相关人员行为违反多项规定[2] - 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万蔡辛、赵成龙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3] 后续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 不服可60日内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3] 公司回应 - 加强学习保障信息披露质量[4] - 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4]
关于对廖勇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9-06 20:51
股权结构 - 无锡锐昊合伙份额万蔡辛持有35%、廖勇持有65%[2] - 17.63%合伙份额由万蔡辛直接持有[2] - 82.37%合伙份额由万蔡辛、廖勇代无锡韦感16名员工持有[2] 公告与处分 - 2024年4月3日共达电声披露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更正公告[2] - 更正内容涉及《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2]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廖勇给予通报批评处分[3]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9:19
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表决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9-02 19: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8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共达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2 19: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以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已于当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了临时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 议由董事长梁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2 19: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以现场与网 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当日以专人送达的 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临时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陆正杨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2 19: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 ...
共达电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9:17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共达电声")委托,作为共达电声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9-02 19: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9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决定以 2024 年 9 月 2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94 万份,授予 价格为人民币 10.60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权日)
2024-09-02 19: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80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权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共达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权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3、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