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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00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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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21:56
财务审计 - 审计广东皮阿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5]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6] 审计结果 - 皮阿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9] - 涉及金额2670万元[12]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7] - 根据内控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一定风险[8]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11]
皮阿诺: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21:56
业绩总结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23日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 数据相关 - 2023年度所有关联资金往来总计发生额223,604,451.27元,偿还75,258,020.7元,期末301,208,945.4元[14] - 多家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披露2023年度往来、偿还及期末资金数据[14]
皮阿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56
业绩总结 - 2023年监事会召开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2]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能力[12]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12月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 -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等程序合规,财务制度健全[4][5]
皮阿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柏鸣)
2024-04-24 21:54
会议出席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7次,现场2次,通讯5次,无委托和缺席[4] -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3次[4] - 2023年参加三次审计委员会,主持2次薪酬与考核会,参加1次战略会[6] 报告披露 - 2023年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6] 公司事务 - 2023年3月交流家具行业趋势,10月参观新展厅及生产基地[12] - 2023年关联交易审查后审议披露[15] -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7] - 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18] 人事薪酬 - 确认2022年非独立董事等薪酬,2023年方案合理[19] - 聘任财务负责人程序合规[20][21] - 董事候选人提名等程序合法,独董候选人符合要求[2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提建议[23]
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5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广东 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公司负责选 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委员 ...
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5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人员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相关 - 部分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召开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9] - 快捷通知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十年[13] 规则实施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实施[16][17]
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5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皮阿诺科学 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 ...
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5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应为会计专业身份[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等[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审计委员会检查与会议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会议通知与表决 - 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书面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17][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2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27]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1]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3]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0] - 现场会议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29] - 决议实施中,召集人或指定委员应跟踪检查[29]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37][38]
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年4月)
2024-04-24 21:5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3、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5、对 ...
皮阿诺: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1:54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