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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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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ESG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ESG管理组 -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人[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实施细则 -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20]
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新策略 - 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1] - 设定董事会成员组成考虑多方面多元化,维持至少一名女性董事[4] - 提名委员会每年检讨政策并提修订建议供审批[8] 披露安排 - 董事会成员组成、多元化组成及政策执行情况每年在报告披露[6][7] - 政策概要、目标及进度在年度报告内披露[9] 生效时间 - 政策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9]
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交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培训与聘任 - 每个财政年度需参加不少于15小时专业培训[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董事会秘书终止与代行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细则生效时间 - 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18]
伊戈尔(0029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二十多种事项[6][7]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和股东需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利害关系[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1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加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有效总数[14]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2] 关联交易金额限制及审议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应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9] 关联人担保审议要求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交易计算方式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计算并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2] 关联交易豁免审议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制度规定说明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H 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23]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3]
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4] - 审计委员会由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ESG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会,约每季度一次[8]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4日和3日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利润分配可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23]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23] 其他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2]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4] - 规则未明确或与法律不一致按法律执行[36]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通过,H股港交所挂牌日生效[36]
伊戈尔(002922)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33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10.312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310.312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6][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9]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可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8]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或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2/3以上同意或经股东会批准[11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6][138] - 战略委员会、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4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占比[167][168]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等条件[169]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0][171]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77][17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1][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3][194][197]
伊戈尔(0029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21:16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21][2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8] - 持股5%以上股东按违规买卖规定执行[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13]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9]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9] - 董事和高管离任,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解锁[22]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23]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成,两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4] 其他披露 - 董事须披露4类权益,事件发生时送交通知存档[1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两交易日内披露[24]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管违规,公司可多种方式追究责任[26]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30]
伊戈尔(0029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21:16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涉及会计差错金额影响盈亏性质或被责令改正认定为重大差错[7]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情况[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情况[9]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10][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有重大差异[13]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16] 处理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提认定意见和处理方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7]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参照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3]
伊戈尔(0029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4 21: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 - 内幕知情人登记表至少保存10年[10] - 特定事项完整登记表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后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3]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追责,严重时辞退并报监管部门[19] 保密措施 - 通过签保密协议提示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15] - 筹划重大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5]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对方签保密协议[16] - 接待媒体按规定签承诺书防信息泄露[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法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2]
伊戈尔(00292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21: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 重大影响的信息具体范围详见本制度第十六条。 "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露的信息登记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并按 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为未公开信息。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 1 / 32 (一)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