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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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4 21: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 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 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 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 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
伊戈尔(00292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24 21: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伊戈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 ...
伊戈尔(00292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24 21: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12] - 关联董事回避时董事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审议[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21][24]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25] - 部分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术语说明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5]
伊戈尔(0029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24 21:16
股权相关 - 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权利致公司收购其股权,应六个月内依法转让或注销[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5%需三日内公告[1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5%-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继续增持,应以要约方式进行[17] - 权益股份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可先增持后申请豁免[18] 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6][7][8][10][11][13][16][17]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9]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12] - 获取未披露信息应登记备案并保密[13] - 不得调用、查阅未披露财务、业务等信息[13] - 应配合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11][13] - 应建立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和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6] 股份买卖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日内等情形不得增持股份[19]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19] - 年报、中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9] 定义与执行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5] - 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26] - 本行为规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6]
伊戈尔(0029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4 21: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在公司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鼓励差额选举[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辞任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步披露异议[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23][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秘书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伊戈尔(0029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21:16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按6个月规定执行[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2] - 公司应按规定向深交所和中登深圳分公司申报董事和高管股份锁定等信息[13][14] 股份锁定与转让比例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20] - 董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0]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1]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3]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8]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23] - 董事和高管违反本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造成损失追究相应责任[25] - 董事和高管将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9][30]
伊戈尔(0029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4 21:16
担保申报与审批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决议当日通知披露[2]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6] 需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6]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6][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6] 担保申请与管理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10] - 财务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14] 风险防范与处理 - 发现被担保方转移财产嫌疑应汇报并协同法律顾问防范风险[15] - 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15]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需继续担保视为新对外担保[15]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15] - 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责任[15] 信息告知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应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6] - 被担保人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6] - 独立董事应在半年度、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4 21:1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离职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一月内终止聘任[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细则相关 - 2025年11月修订[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修改提请董事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伊戈尔(0029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4 21:16
薪酬标准 - 董事长、总经理基本薪酬标准为70 - 120万元/年[9][13] - 副总经理等基本薪酬标准为20 - 70万元/年[13]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9] 薪酬管理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薪酬管理制度[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会批准[8] 薪酬调整与扣减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等[19] - 特定情况董事会有权扣减或追回薪酬[15]
伊戈尔(0029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4 21:16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事务所需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改聘时新所近三年未受相关行政处罚[4] 选聘方式与程序 - 可采取公开、邀请、单一选聘方式,审计委员会可单独邀请[7] - 程序包括提要求、报送资料、审查资质等[8] 后续管理 - 受聘事务所按约定完成业务,续聘需评价工作[10] - 解聘或不再聘任提前30天通知[12] 改聘规定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改聘需详细披露信息[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违规按规定处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