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0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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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002941) - 关于“交建转债”即将停止交易暨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5-09-17 11:44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9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8.50亿元[6] 转股价格 - “交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57元/股,2025年6月25日起生效的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9][10][11] - 2024年1月11日和7月2日转股价格分别向下修正为13.15元/股和10.31元/股[12][13] 赎回情况 - 2025年8月8日至28日触发“交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14] - 赎回价格为100.044元/张,当期年利率为2.00% [4]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17日下午交易时段[3]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22日[3]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23日[4] - 发行人资金9月26日到账中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9月30日到账[5] - 本次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交建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5] 赎回条件及对象 - 可转债触发赎回条件为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含)[16]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交建转债”持有人[18] 转股规则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面额100元,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当日后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22] -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新增股份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22]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交建转债”的情况[20] - 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等三份文件[2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交建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7 03:07
核心观点 - 新疆交建决定提前赎回全部"交建转债" 因公司股价触发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为100.044元/张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17日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22日 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并在深交所摘牌 [1][2][11]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间 公司股票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0.00元/股的130%(即13.00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1]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决议 [11]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债券简称"交建转债" 代码128132 发行总额8.50亿元(850万张) 于2020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 [5][6] - 转股期限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6年9月14日 初始转股价18.57元/股 [7] - 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 转股价由初始18.57元/股逐步降至10.00元/股(2025年6月25日生效) [8][9] - 2024年曾两次向下修正转股价:2024年1月11日修正至13.15元/股 2024年7月2日修正至10.31元/股 [10]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100.04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其中利息计算基于票面利率2.00% 计息天数8天(2025年9月15日至9月23日) [15][16] -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17日(简称变为"Z建转债") [2][22] - 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22日 [2] - 停止交易日:2025年9月18日 [20] - 赎回日:2025年9月23日 停止转股 [21] - 资金到账安排:发行人资金9月26日至中登公司 投资者赎回款9月30日到账 [21] 赎回影响与操作 - 未在2025年9月22日前转股的债券将被强制赎回 赎回完成后债券摘牌 [21][25] - 转股最小单位为1张(100元) 转股后股份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重要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未交易该可转债 [23] 投资者注意事项 - 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 否则可能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25] - 赎回价格与市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未及时转股可能导致损失 [25]
新疆交建(002941) - 关于提前赎回“交建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5-09-16 16:33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9月15日公司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50亿元[6] 转股价格 - “交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57元/股,当前为10.00元/股[9][11] - 2024年1月10日和7月1日转股价格分别向下修正为13.15元/股和10.31元/股[12][13] 赎回触发 - 2025年8月8日至28日,公司股票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触发赎回条款[14] 赎回信息 - 赎回价格100.044元/张,当期年利率2.00%[4]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17日,最后转股日为9月22日[3]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赎回日为9月23日[4] - 发行人资金9月26日到账中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9月30日到账[5] - 本次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交建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5] 触发情形 -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含);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含)[16] 其他 - 公司实控人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无“交建转债”交易情况[21]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转换成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余额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23] - 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市后未转股的“交建转债”将被强制赎回[24]
新疆交建(002941.SZ):拟设立合资公司开拓喀什地区及周边工程建设市场
格隆汇APP· 2025-09-15 21:30
合资设立 - 新疆交建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叶城县阳光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交建(喀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 新疆交建现金出资2040万元 认缴比例为51%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 [1] -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新疆交建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1] 战略合作 - 合资旨在紧密结合地方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 通过共抓新机遇协同推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链式集群发展 [1] - 合作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喀什地区及周边工程建设市场 [1]
新疆交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交建(喀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5 21:09
公司投资动态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叶城县阳光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交建(喀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2040万元人民币 认缴比例51% 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1] - 该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投资目的是紧密结合地方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 协同推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链式集群发展 [1] - 该投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1] 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施工业占比97.29% 贸易占比1.69% 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及其他占比0.52% 租赁运输及其他占比0.5% [1] - 公司当前市值120亿元人民币 收盘价16.72元 [1]
新疆交建(002941) - 关于提前赎回“交建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5-09-15 21:04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9月15日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8.50亿元[6] 转股价格 - “交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18.57元/股,现为10.00元/股[9][10][11] - 2024年1月11日和7月2日,转股价格分别修正为13.15元/股和10.31元/股[12][13] 赎回情况 - 2025年8 - 28日触发赎回条款,赎回价格100.044元/张,年利率2.00%[4][14] - 最后交易日9月17日,最后转股日9月22日,赎回登记日9月22日,赎回日9月23日[3][4] - 发行人资金9月26日到账,投资者赎回款9月30日到账[5] - 全部赎回,完成后深交所摘牌[5]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前六个月无“交建转债”交易[21] - 转股须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申报,不足1股余额现金兑付[22][23]
新疆交建(002941)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025-09-15 21:01
合资公司设立 - 公司与阳光交建拟现金出资2040万元,认缴比例51%设控股子公司[3] - 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期限从2025年09月至无固定期限[3][7] - 公司与阳光交建分别持有拟设公司51%、49%股权,认缴2040万、1960万元[6] 公司治理 - 拟设公司董事由公司推荐,监事由阳光交建推荐[9] - 拟设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公司推荐,副总经理由阳光交建推荐[9] 未来展望 - 公司基于主业做强工程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基建市场[11] - 新设立子公司有市场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风控确保收益[11] 投资影响 - 投资助力当地税收和就业,拓展公司市场空间强化区域布局[11] 其他 - 合资公司利润优先用于实缴注册资本金[10]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决议和《合资合作协议》[13]
新疆交建拟2040万元设控股子公司拓展基建市场
新浪财经· 2025-09-15 21:01
公司投资决策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 [1]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叶城县阳光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交建(喀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认缴比例51% [1] - 投资总额2040万元人民币 新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1] 交易性质与权限 - 此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重组 [1] - 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战略目标与风险管控 - 投资旨在拓展基建市场并提升公司竞争力 [1] - 新设立公司存在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1] - 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并密切关注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新疆交建(002941) -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交建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9-15 21: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8月30日刊登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4] - 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召开[5] 参会情况 - 545人参与,投票股份343,892,797股,占总股本47.7690%[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并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率99.4223%[9] 会议结果 - 本次临时股东会合法有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