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00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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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002946) -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11 19:16
反洗钱管理 - 制订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1] - 董事会领导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确立目标、建立制度[7] - 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责任[8] - 高级管理层承担实施责任,推动文化建设、调整策略[8] - 内审部门为牵头部门,制定制度、识别风险[8] - 各业务部门担当直接责任,识别评估风险、完善流程[11] - 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分析研判内外部风险[13] - 建立并完善洗钱风险应急方案,应对紧急状况[13] - 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信息保存等措施管理洗钱风险[15] - 建立反洗钱奖惩机制,奖励有功员工,追究失职责任[18] 制裁合规管理 - 致力于识别、缓减和管理违反制裁的风险,法务部门牵头负责[20] - 根据风险情况对国家分类,高风险国家业务需特殊审批[21] - 识别受限制行业和敏感技术,评估产品或服务潜在风险[21] - 不同风险业务按级别审批[23] - 涉及敏感业务需额外审批、专项评估[23] - 严禁未经审批与特定制裁名单交易[23] - 严禁未经评估审批交易受管制物项[23] - 对敏感交易实施严格限制[25] - 定期更新筛查名单和数据库,监控交易、跟踪政策变化[2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6]
新乳业(0029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11 19:16
关联人士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为关连人士[8] 关联对象认定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在个人情况下,相关信托中关连人士合计权益少于30%[8]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在个人或公司情况下,30%受控公司及合营伙伴为关联对象[8][10]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该公司为关连附属公司[10] 附属公司定义 - 非重大附属公司指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的附属公司[10] 关联交易形式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13][14][15] 关联交易管理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证券部负责信息收集与管理[11] - 关联交易议案由职能部门提出,应说明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及影响[17]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经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会批准[1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实施[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关联交易计算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按发生额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3] - 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23] - 香港联交所界定的连串关连交易按规定合并计算[24]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年,需订最高交易限额[2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政府定价、指导价,参考独立第三方或非关联交易价格,无参考时以合理构成价格定价[28]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审议程序等[20][29][30] 关联交易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至少每半年度对执行情况审计并汇报[32] 关联交易监督 - 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有疑议可调查,独立董事定期查阅资金往来情况[33]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35] - 制度未尽事宜依上市地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挂牌上市生效[35]
新乳业(0029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华基)
2026-03-11 19:15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卢华基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合规情况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规定情形[8]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9] 任职承诺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1] - 不符合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辞职[11]
新乳业(002946) -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11 19:15
新策略 - 2026年3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议案[2] - 公司拟发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 -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择机完成发行上市[2] - 公司正与中介商讨发行上市工作,细节未确定[3] - 发行上市需股东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结果不确定[3][4]
新乳业(0029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志清)
2026-03-11 19:15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杨志清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等任职[6][7] - 候选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规定情形[8]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1]
新乳业(00294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3-11 19:15
董事会换届 - 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2] - 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 - 提名席刚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华基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股东持股 - Liu Chang女士间接持股5.6亿股,占总股本65.07%[10] - 刘永好先生间接持股9827.8475万股,占总股本11.42%[10] - 席刚先生持股1018.4023万股,占总股本1.18%[10] 独立董事情况 - 卢华基、杨志清、陈碧无关联关系,无处罚处分等情况[13] - 三人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3]
新乳业(00294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碧)
2026-03-11 19:15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碧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新 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 ...
新乳业(00294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华基)
2026-03-11 19: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卢华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19][20]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16] -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且任职数量合规[29][30][33][3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35]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督促其辞职[35]
新乳业(0029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碧)
2026-03-11 19:15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碧作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希望乳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新乳业(002946)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3-11 19:15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达致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助力公司实现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下简 称"本政策")。 第二条 政策声明 本公司认同并深信董事会多元化有利于提升其表现质素。为达致可持续的均 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 关键元素。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时,已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多元化,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 务年期。董事会需要有不同性别的成员。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原则,并 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多元化的裨益。 董事会在甄选及推荐合适的董事会候选人时,将把握机会增加女性成员的比 例。董事会将参考公司利益相关人士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