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豪美新材(002988)
icon
搜索文档
豪美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19 17:05
董监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4] - 董监高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时点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董监高持股变动披露 - 董监高持股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董监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1]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1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16] 董监高股份锁定与可转让额度 - 公司董事等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人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1] - 董事等人员在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1] - 董事等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2] - 董事等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2] 其他规定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买卖股票收益的规定[17] - 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21] - 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21] - 因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21] - 解除限售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动对董事等人员名下可转让股份剩余额度内的股份进行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定[22]
豪美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19 17:05
担保情况 - 为子公司豪美精密提供8400万元融资连带责任担保[3] - 为豪美精密和豪美铝制品各提供114万美元外汇交易担保[4][6] - 担保期间自债权确定期届满日起三年[4][6][7] 数据统计 -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总额112429万元[11] - 不含本次担保,对外担保全为对子公司担保,占净资产44.40%[11] 其他说明 -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8] -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风险可控[10] -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等担保情况[11]
豪美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19 17: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披露期限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2个月[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6]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特定情况可免披露[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收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8]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进行年度业绩预告需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多项数据[19] 及时披露事项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及时披露[2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及时披露[22]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及时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3]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7] 责任人员 - 董事等发现财务会计报告问题应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28] - 公司董监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0]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31][32]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38]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公开披露前需履行草拟、审核程序[35] - 临时报告公开披露前需履行草拟、审核程序[36] 资料保存与查阅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涉及查阅相关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批准[40] 责任承担 - 公司董监高应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42]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43] - 公司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负主要责任[44] - 责任人违规致公司被监管或处罚,公司可视情节处分或解除职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4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46]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4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4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施行[48]
豪美新材(0029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19 17:05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3] - 合规性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4]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4]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和工作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5]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投资者诉求处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等 [6]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媒体采访、路演等 [7] 信息披露和沟通规范 - 应披露信息必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不得通过其他形式代替公告 [8]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告内容包括日期、时间、方式、地点、出席人员名单等 [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 [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18] - 现场参观和座谈沟通应合理安排,避免来访者接触未公开信息 [19] - 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2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和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11]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和行业、熟悉公司治理和财务会计、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等素质 [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管理沟通渠道、保障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12]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但应避免代表公司发言 [13]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行为规范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保证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 [15]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需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 [16]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进行正式披露 [1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其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和《投资者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 [22] - 核查调研机构及个人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错误或误导性记载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24] - 在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向特定个人或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5] - 在商务谈判、银行贷款等事项中因特殊情况需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对方签署信息保密协议 [26] - 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接待和推广活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8] - 现场接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调研机构及个人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 [30] - 接待完毕后,对外发布公司相关信息前应由董事会办公室核对内容,董事会秘书复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32] - 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存档期限十年 [33] - 相关接待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34]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35] - 本制度与《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7]
豪美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9 17:05
资金相关 - 两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663.6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 - 2024年半年度以240,388,8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50元,共派60,097,205.50元[7]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不超1800万元[9] 会议相关 - 2024年8月6日发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知,8月16日召开[2] - 董事会同意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6][17] 议案相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报告审议通过[3][4]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等多议案审议通过,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6][7][8][9][10]
豪美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8-19 17:05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 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 2024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 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玻璃")、清远市科建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实业")、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汇投资")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不超过 1,8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 ...
豪美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9 17:0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30日[3] 会议审议 - 审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6项议案[5] - 议案需经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以上通过[6] 其他安排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2 - 5日9:00 - 17:00[8] - 投票代码为"362988",简称为"豪美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月6日[13][14] -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规定格式自制均有效[17]
豪美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19 17:0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1月24日发行824万张可转债,募资82400万元,净额81316.57万元[3]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投入67270.96万元,进度82.72%[6] 项目投入情况 - “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573.83万元,进度6.40%[6] - “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75.17万元,进度100.00%[6] - “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投入16904.75万元,进度76.93%[6] - “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投入25717.22万元,进度97.74%[6]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24000.00万元,进度100.00%[6] 资金变更与节余 - 21973.82万元募资从“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投入“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5] - 两个募投项目节余5663.60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后续安排 -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豪美新材: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8-19 17:05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未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分红比例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比例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5] 不分红情况 - 未分配利润为负、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5%、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不现金分红[6]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8] -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10]
豪美新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9 17:05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6日发通知,8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3][4][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