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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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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21:18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7]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5种情形保持谨慎[7]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6] - 了解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6] - 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在不同情况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4]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4] 改聘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前任可参会陈述意见[16] - 股东大会决议改聘时说明解聘、更换原因及事务所陈述意见[16]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违规处理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9]
泰坦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5 21:18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84 号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 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坦 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
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3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2024-04-15 21:18
培训信息 - 民生证券对泰坦股份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地点在泰坦股份会议室[5] 培训对象 - 培训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2]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涉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2] 培训效果 - 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和诚信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4] 保荐信息 - 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为申佰强、马骏[5]
泰坦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5 21: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140.15万元,预计2024年不超700万元[2] - 2023年接受泰坦酒店劳务实际占比100%,与预计差异79.98%[5] 关联方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坦酒店总资产7685.64万元,净资产 - 6217.60万元[6] - 2023年度泰坦酒店营收1949.96万元,净利润 - 473.92万元[6] 其他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与泰坦酒店已发生关联交易33.39万元[3] - 与泰坦酒店签《消费协议书》,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
泰坦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5 21:1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等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和未来发展 的需求,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泰坦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5 21:1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3 年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通过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完成独立董 事的补选,独立董事王瑾六年任期届满离任,冯根尧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通过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完 成换届选举,李旭冬、余飞涛、王瑾、冯根尧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 飞涛、冯根尧、吉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 ...
泰坦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21:1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 工作,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以及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有效提升监督效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10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30 项议案。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 | 会议召开时间 | |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届监事会 | 1、《关 ...
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5 21: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坦股份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佰强 联系电话:010-85127749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骏 联系电话:010-85127844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申佰强、石杨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制度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 | | | | | 料等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泰坦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5 21:1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86号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定编制,如实反映泰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董事会的责任 泰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
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1: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泰坦股份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 2023 年度实际交易情况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与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新昌县泰坦国 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酒店")之间发生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 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据统计,公司 2023 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 140.15 万元,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