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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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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上海凯宝(300039)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1.47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9 10:35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5个机构投资者持有上海凯宝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8856.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 [1] - 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相较于上一季度下跌了1.47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有1个,为汇添富中证中药ETF,持股增加占比为0.10% [1]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有2个,包括南方中证1000ETF和华夏中证1000ETF,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1]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持股的公募基金共计57个 [1] 外资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外资基金有1个,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2]
上海凯宝(300039.SZ):前三季度净利润1.87亿元 同比减少13.83%
格隆汇APP· 2025-10-28 23:42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1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6.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亿元,同比下降13.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3亿元,同比下降18.47% [1] 每股收益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88元 [1]
上海凯宝: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22:23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自工业业务,占比达99.87%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0.13%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65亿元 [1]
上海凯宝: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8 21:40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1]
上海凯宝(3000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投资决策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3] - 不同资产占比交易分别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或总经理审批[6][7] 项目管理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日常管理[11] - 财务部研究评估,内审部监督执行进展[11] 投资处置 - 4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3种情况可转让[1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披露,未披露前人员保密[17]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15]
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薪酬制度 - 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 - 薪酬以经营经济指标和综合管理考核[3] - 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9] 考核体系 -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组成[6] - 经营年度结束后进行评定[11] - 高管不得参与自身考核与薪酬决定[12] 其他规定 - 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9] - 特定情况不发年度绩效工资[15] - 建立离任审计制度[18]
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3]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提前七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决定[9]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
上海凯宝(300039) - 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信息披露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金额占比超5%且超1000万元[5]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0] 责任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担责[11] - 年报披露差错追究遵循客观公正原则[4] - 差错追究形式有内部通报批评、警告等[14] 处理措施 - 财务报告差错更正需聘有资格事务所审计[7] - 年报披露遗漏或不符需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0] - 季度、半年报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6]
上海凯宝(3000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8]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不符条件,董事会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聘中介及时披露[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定期或不定期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20]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1]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支持与配合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0]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0]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0]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0] 其他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2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以其规定为准[3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上海凯宝(3000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报告情形 - 董事等应告知关联关系情况[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现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报告[11] - 预计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13] - 大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应及时告知公司[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告知公司[16]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秘须当日报告并核实原因[17] - 公司应在股票异常波动当日向控股股东等发书面问询函,对方当日回函[17] - 公共传媒消息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发书面问询函,对方当日回函[17] 人员交易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通知董秘,增持、减持当日收盘后报告[19]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应报告并送达文件[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1] - 董秘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评估、审核,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22] 责任主体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4] - 董秘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4] - 证券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4] - 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4]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进行处理并要求赔偿[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