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3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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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3003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11-13 18:4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有序、高效的运 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领导班子及重要管理人员对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公 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领导班子。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 (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并批准公司、各事业部及重要分子公司的 重大奖惩情况、处分情况、重大事故调查结果等事项;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研究并执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者董事会批 ...
博晖创新(3003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3 18:4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博晖创新(3003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3 18:4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
博晖创新(3003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13 18:4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多者依 次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
博晖创新(3003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3 18: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7]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博晖创新(300318)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11-13 18:47
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2] - 应于预约日期披露定期报告信息[16]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4种情形之一,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4] - 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关注[15]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召开前5日(可提前至10日),董秘将定期报告审核稿送达董事审阅[20] - 登载或报道定期报告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17] - 业绩提前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7] - 拒绝外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17] - 向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17]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和反馈意见[18] - 各部门按规定时间提交负责内容并审核[18]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2]
博晖创新(3003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3 18:47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明确应追责、从重、从轻等情形[3][4] 追究形式与处罚 - 包括责令改正等形式[6] - 处分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8] 其他 - 未尽事宜按法规章程处理[1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0]
博晖创新(3003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3 18:4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 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博晖创新(3003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3 18:4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文件以 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五条 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 ...
博晖创新(3003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3 18:47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博晖创新 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