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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3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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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董事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0,000元[5] - 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40,000元[6] - 内部董事依薪酬制度考核,无额外津贴[6] 津贴相关规定 - 津贴自批准任职当月起算,按月支付[6] - 差旅费及履职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6] - 受处分董事会可扣减或停发津贴,报股东会审议[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废止亦同[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8]
科恒股份(3003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担保审批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以外提供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4]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审议表决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特定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审核与管理 - 董事会审核担保申请应审慎控制债务风险,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17]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时,利害关系董事应回避表决[17]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订立符合规定的书面合同[18] - 资金管理部负责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管理,按季度填报情况表给证券部[20] - 资金管理部应跟踪监督被担保人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及时汇报[20]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申请审核等程序[20]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等资料,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21]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需专项说明[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如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23] - 未按规定审批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
科恒股份(3003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不得影响独立性[4]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权益[4] - 转让控制权应公平合理,解决相关问题[5] - 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人事任免[7] - 不得与公司共用账户,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 - 不得要求公司垫付费用、代偿还债务[10] - 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0] - 买卖公司股份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3] 公司规范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7]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7]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规定为准[1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
科恒股份(300340)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 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设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年报、半年报、季报; (二)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出售资产的决定;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减资、合并、 ...
科恒股份(300340)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 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号指 引》")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 ...
科恒股份(30034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占比不低于20%[13]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5] 分配方式与条件 - 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可中期分配[12] - 现金分红需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资金富余[12] - 发放股票股利需经营好、具成长等条件[12] 决策程序 - 制定政策履行章程决策程序,董事会研究股东回报规划[1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与股东沟通[12] - 调整政策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调整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3] 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9]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21] - 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1] 其他规定 - 公积金弥补亏损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22] -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30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公告[22]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2]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4]
科恒股份(300340)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业务目的与原则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不得投机套利[3] - 期货持仓量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期限预计的现货交易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计价期匹配[3] 资金与额度 - 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4]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2]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3] - 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37] 决策与操作流程 - 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小组制定年度计划报董事会审批,管理小组制定操作方案报总裁审批[24][25] - 结算员根据保证金情况确定保值头寸限额并通知交易员[28] - 交易员按套期保值方案选择时机交易,将结算单传结算员核查[28] 风险监督与报告 - 风险监督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方案,不符则报告总裁[22] - 期货保证金账户持仓头寸亏损达到总保证金的30%时,风险监督员应立即向经理(总裁)报告[41] - 套保业务发生亏损或者出现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风险监督员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41] 档案保存 - 对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5年[46] - 对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保存至少15年[47] 合规检查 - 合规管理员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季度合规检查并上报经理(总裁)[54] - 合规管理员在上半年结束后20日内完成上半年合规检查并上报经理(总裁)[55] - 合规管理员在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完成年度合规检查并上报经理(总裁)[56] 特殊情况处理 - 期货套保业务遇重大变化致风险显著增加时应及时报告并平仓或锁仓[52,56] -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按期货行业法规及合同内容处理[53] - 本地停电或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时启用备用方式交易[54] - 生产设备故障导致不能按时交割应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5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6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与废止亦同[61]
科恒股份(30034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2]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选董监高人员并可调整[6] 监督与汇报 - 公司派出的监事发现高管违规行为应在3日内汇报[7]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涵盖增减持资本等17类[21][25] 财务制度 - 控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12] - 控股子公司需向公司报送多种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14] 战略规划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规划[17] - 公司协调控股子公司经营和风险管理策略[17] 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前需进行前期考察等工作[17] - 控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17] 交易与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交易需执行公司内部制度,依据权限决定是否提交审议[18]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信息披露依相关制度执行[20]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审计部门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审计,形成书面报告[28]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30]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 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 称"《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
科恒股份(3003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9:31
股票交易影响因素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大,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7] 债券交易影响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公司实控人及其董高等[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8]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至相关机构[26] 信息管理 - 证券代码为300340,简称科恒股份[32] - 信息变更需2工作日内重新填写并报备证券部[32] 保密要求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保密[2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交易等[22] - 签订重大合同等应与对方签保密协议并要求填登记表[22] - 内幕信息发生部门传递信息需接收方填登记表并管理[23]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6] - 违反制度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