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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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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22:02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徐川先生、曲新女士和已离任的独立 董事龚凯颂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徐川先生、曲新女士和已离任的独立董 事龚凯颂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华鹏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22:02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华鹏飞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责、权、利统一原则,即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第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监事会负责研究和审查监事 ...
华鹏飞: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22:02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24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未达标及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共计 441,600 股,此次回购 ...
华鹏飞: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2 22:02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释 义 1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3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5 | | 第五章 |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8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1 |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 | --- | --- | | 华鹏飞、本公司、公司 | 指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 | | 案) | |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 |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 | | 告 | 指 | 份有限公 ...
华鹏飞: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2:02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17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已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名,分别为张京豫先生、张光 明先生和曲新女士。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京豫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 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倩女士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3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 ...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4-22 19:07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29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本浮动收益性利多多公司稳 ...
华鹏飞:关于业绩承诺所涉事项仲裁结果的进展公告
2024-03-22 18:25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16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所涉事项仲裁结果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或"公司"或"被申请人")近 日收到由北京维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深数码")代李长军、杨阳 (以下简称"申请人"或"业绩补偿方")支付的《裁决书》(【2022】中国贸 仲京(深)裁字第 0189 号)剩余业绩补偿款,共计 23,523,752.86 元。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业绩补偿方与公司就《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 年度业绩的承诺函》涉及业绩补偿款事项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华南分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 月13日、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号、2022-077 号)。 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2】中国贸仲 京(深)裁字第0189号),具体情况详 ...
华鹏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03-14 18:4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华鹏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鹏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华鹏飞的实际情况, 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华鹏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后续培训,所培训 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 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3 月 8 日,长城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华鹏飞董 ...
华鹏飞: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13 18:04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300350)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楼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愿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华鹏飞: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3 18:04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14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 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