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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30039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 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天 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 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 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 ...
天华新能(30039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 犯公司、他人商业 ...
天华新能(300390)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业务审议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额度规定 -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不超已审议额度[5] - 公司年度保值规模不超年度实货经营规模[18] 风险报告 -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工作小组向决策小组报告[20] - 业务人员违规等情况工作小组、风控小组向决策小组报告[21] - 合计损益及浮动亏损接近特定值工作小组预警报告[28] 信息披露 - 套期保值业务损益及浮动亏损达特定值及时披露[35] - 拟开展业务时披露信息并风险提示[35] 档案管理 - 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工作小组保管至少十年[38] 风险处理 - 经纪公司过错交易风险工作小组联络处理追偿[29] - 工作小组过错错单报告决策小组并止损[29] 业务汇报 - 工作小组定期向决策小组提交业务报告[31] - 风控小组定期向决策小组汇报监督情况[32] 业务评估 - 公司综合评判套期保值业务效果[40] - 定期检查保证金使用情况,必要时专项审计[40]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及修改[43]
天华新能(30039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
天华新能(3003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 续变更进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
天华新能(3003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体现公平、公 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
天华新能(30039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 法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 50%,或者虽然未超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 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 ...
天华新能(300390) -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 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 ...
天华新能(300390)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 的问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 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 ...
天华新能(30039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9:48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需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公司委托理 财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委托理财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 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实施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