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30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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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3 18:25
激励计划调整 - 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表决3人全票通过[4][6] 激励对象情况 - 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首次授予份额,162名符合首次授予条件[7]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8] 授予安排 - 同意以2024年8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9] - 以3.575元/股向162名对象授予1137.20万股,表决全票通过[9][10]
润欣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13 18:25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7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7月20 - 29日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12] - 7月31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2] - 8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8月9日披露股票买卖情况自查报告[13] - 8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议案[13] 激励计划数据 - 以总股本504,603,447股为基础,每10股派0.35元现金[1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3.575元/股[15]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为162人[16] - 首次授予日为8月12日,授予数量1137.20万股[19] - 孙剑获授2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57%[19] - 中层管理人员等158人获授1103.20万股,占86.65%[19] - 预留部分为136.00万股,占10.68%[19] 激励计划条件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为12、24个月[21] - 首次及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22] - 首次授予2024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2025年不低于30%[23]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规定实施[26]
润欣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13 18:25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12日,授予162名激励对象1137.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75元/股[2][22][23] - 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163人,拟授予1273.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2%[4] - 预留部分为136.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0.68%,占公司股本总额0.27%[4][23]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财务负责人孙剑获授2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57%,占公司股本总额0.04%[4] - 中层管理人员等158人获授1103.2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86.65%,占公司股本总额2.19%[23] 考核与限售条件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2024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025年不低于30%[10][11]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2025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26年不低于45%[11] - 激励对象平均绩效分S≥85,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85>S≥75,为60%;S<75,为0%[12] 时间流程 - 2024年7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与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4年7月20 - 2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14] - 2024年8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4年8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16] 其他要点 - 以总股本504,603,447股为基础,每10股派0.35元现金,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1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5248.18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312.04万元、3061.44万元、874.70万元[26] - 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9]
润欣科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3 18:2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 欣科技"或"公司")委托, 指派陈鹏律师、朱嘉靖律师、纪宇轩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以下简称"本 次调整")及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
润欣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9 18:19
股东大会投票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09人,代表163,302,757股,占比32.3626%[8] - 现场投票代表137,682,300股,占比27.2852%[8] - 网络投票代表25,620,457股,占比5.0773%[8] - 中小投资者代表27,042,007股,占比5.3591%[8]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占比超99%[10][11][12] - 中小投资者对三议案同意占比超96%[10][11][15]
润欣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8-09 18:19
激励计划 - 公司2024年7月19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7月19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部分激励对象[2] - 27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自查期有买卖股票情况,无内幕交易[4] - 公司策划激励计划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信息泄露及违规情形[5] 备查文件 - 包括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和明细清单等[6]
润欣科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9 18:19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陈萌律师、赵伯晓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12/PC/pz/cm/D21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上海润 ...
润欣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7-30 18:14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 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
润欣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23 18:34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 总股本 504,603,4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17,661,120.6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 ...
润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7-19 19:47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公司独立董事李艇先生符 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润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李艇先生受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