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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1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制定 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和利用战略,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 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 ...
朗科智能(3005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0 19:17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三)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的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 ...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是公司经营决策 中心。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 ...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 中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 ...
朗科智能(30054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 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证券、期货 、期权、 外汇及投资基金等。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 等金融类公司投资视同为风险投资;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但设立全资子公司、 对原有全资子公司增资除外; (三)委托理财;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视同公司的行为。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 ...
朗科智能(3005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与各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并依法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朗科智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 ...
朗科智能(3005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0 19:17
(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 ...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0 19: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名 为非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
朗科智能(3005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10 19:17
总经理任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八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4][5] 总经理管理 - 造成重大损害或失职致重大损失,董事会应解聘[6] - 任期内离任需进行内部审计[6] 总经理职权与职责 - 可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8] - 应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等多项职责[11]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13][14] - 总裁办负责会议通知、组织等工作,需保密[14][15][16] 公司制度 - 投资项目需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并审计[15]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6]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16] 报告相关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9]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经营计划等[21] - 遇重大事故等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22] 责任与处罚 - 未尽责将受纪律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责[22] - 个人行为致重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 违规造成后果应消除影响、挽回损失或赔偿[22] 细则说明 - 本工作细则“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24]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