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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3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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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德员泰减持283.4万股,持股比例降至5.63%
新浪财经· 2025-12-16 17:17
佳发教育公告,德员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3.4万股,持股比例由6.34%降至 5.63%,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此次减持包括集中竞价减持97.92万股和大宗交易减持185.48万 股。减持后,德员泰仍为公司5%以上大股东。 ...
佳发教育(300559)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12-16 17:12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1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德员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获悉德员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34,000 股,德员泰持股比例由 6.34%降至 5.63%,权益变动比例 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西藏德员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丹阳路1栋3楼3-7-20号 | | | | --- | --- |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0日,德员泰通过集中竞 (2)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德员泰通过大宗交 | | | | |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79,200股; | | | | |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54,800股。 | ...
佳发教育:暂不涉及AI陪伴硬件产品相关的业务领域
格隆汇· 2025-12-11 21:12
格隆汇12月11日丨佳发教育(300559.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暂不涉及AI陪伴硬件产品相关的业务领 域。 ...
佳发教育(300559.SZ):暂不涉及AI陪伴硬件产品相关的业务领域
格隆汇· 2025-12-11 21:02
格隆汇12月11日丨佳发教育(300559.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暂不涉及AI陪伴硬件产品相关的业务领 域。 ...
佳发教育(300559.SZ):已针对考试、高职教育和基础教育三大领域的核心场景,构建了教育行业AI Agent应用基座方案
格隆汇· 2025-12-11 21:02
公司战略与核心技术 - 公司一直贯彻“AI+”战略 [1] - 以自研“灵汩大模型”为核心基座 [1] - 融合DeepSeek等其他尖端大模型能力 [1] 产品与市场应用 - 已针对考试、高职教育和基础教育三大领域的核心场景构建了教育行业AI Agent应用基座方案 [1] - 推出英语教育子品牌“灵语通” [1] - 推出“AI新体考”方案等多项产品 [1] 未来发展展望 - 未来公司将以前沿技术应用推动市场拓展 [1] - 未来将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解决方案与服务 [1]
佳发教育(30055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2)
2025-12-09 18:33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保障审计部和审计专员 ...
佳发教育(3005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
2025-12-09 18:33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法成立,并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成都佳发安泰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 独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 ...
佳发教育(300559)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12)
2025-12-09 18:33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本制度所述的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衍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或底层 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等,也 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交易 场所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 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 ...
佳发教育(3005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12)
2025-12-09 18:33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 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负责组织公司治理程序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 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回答股东和 投资者的咨询,注意证券报刊的报道,如有对本公司的不实报道,及时向领导汇 报并予以澄清。 ...
佳发教育(300559)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12)
2025-12-09 18:33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