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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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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公司具体业务及合作情况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
证券日报网· 2025-12-31 16:42
公司信息披露 - 拓斯达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 表示其具体业务及合作情况应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 [1]
突发!7倍芯片概念股明起停牌核查
新浪财经· 2025-12-30 22:22
核心观点 - 多家公司发布重大资本运作公告,涉及大规模并购、资产重组及战略投资,旨在扩大资源储备、延伸产业链或进入新业务领域 [5][7][9][15] - 部分公司股价出现剧烈异常波动,相关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并可能或已经申请停牌核查 [1][4][30] - 多家公司获得重大合同或项目中标,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中心及半导体设备领域 [3][11][23][24] - 数家公司计划发行H股赴港上市,以推进国际化战略并拓宽融资渠道 [27][28][29] 股价异动与核查 - **天普股份**:公司股票自8月22日至12月30日累计上涨718.39%,因股价严重偏离基本面,将于12月31日起停牌核查 [1] - **嘉美包装**:公司股票近期严重脱离基本面,如未来股价进一步异常上涨,可能申请停牌核查 [4] - **锋龙股份**:公司股票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偏离值达46.44%,市盈率与市净率与同行业差异较大,存在较高炒作风险,同时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30] 业绩预告与生产计划 - **紫金矿业**:预计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510亿元至520亿元,同比增长59%至62%,主要因主要矿产品产量增加及销售价格上升,并计划2026年矿产金产量105吨、矿产铜120万吨、当量碳酸锂12万吨、矿产银520吨 [2] 重大资产收购与重组 - **盐湖股份**:拟以46.05亿元现金收购五矿盐湖51%股权,以扩大钾锂资源控制规模,五矿盐湖拥有碳酸锂产能1.5万吨/年及钾肥产能30万吨/年 [5] - **盛新锂能**:拟以20.8亿元现金收购启成矿业30%股权,交易后将全资控股启成矿业,后者拥有资源量98.96万吨、平均品位1.62%的木绒锂矿,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7] - **国投中鲁**: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100%股份,交易价格60.26亿元,交易后电子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基金二期将持有上市公司8.61%股份 [9] - **明德生物**: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推动公司业务向工业与家庭场景延伸 [8] - **东杰智能**: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遨博智能控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将于12月31日复牌 [2] 战略投资与项目建设 - **兆丰股份**:拟投资15.3亿元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50万只人形机器人滚珠丝杠、100万只滚柱丝杠、150万只智能驾驶转向系统丝杠及600万只智能驾驶制动系统丝杠的产能 [13][14] - **天原股份**:子公司拟投资14.83亿元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建设期24个月 [15] - **中色股份**:控股子公司拟投资17.41亿元建设165万吨/年铅锌矿采选扩建项目,建设周期3年 [16] - **纵横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过5.48亿元,用于无人值守与大型无人机系统产业化基地等项目 [26] 重要合同签署与项目中标 - **金盘科技**:签订海外数据中心项目合同,金额9899.2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96亿元 [3] - **精测电子**:签订销售合同,向客户出售多台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合同总金额5.71亿元 [11] - **浙江建投**: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定合同价18亿元 [23] - **神思电子**:中标济南数字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低空保障设施建设项目,中标金额1.998亿元,占公司2024年营收的21.92% [24] - **王府井**:已签订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税项目02标段合同,运营期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34年2月10日止,保底经营费1.13亿元 [25] 股权交易与增减持 - **时创能源**:实际控制人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王彦肖分得约3416.18万股公司股份,按收盘价13.07元/股计算市值约4.46亿元 [10] - **超捷股份**:控股股东于11月25日至12月29日期间累计减持398.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7%,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45.37% [6] - **五洲新春**:第三大股东于11月3日至12月29日累计减持约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3% [13] - **中炬高新**:拟以3亿元至6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0] - **恒达新材**:股东龙游联龙计划减持不超过26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 [21] - **弘讯科技**:股东帮帮忙计划减持不超过1212.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 [22] 子公司投资与股权收购 - **江波龙**:拟通过子公司以4608万美元购买控股存储器子公司Zilia Eletrônicos 19%股权,交易后将持有其100%股权 [16] - **中信特钢**:全资子公司拟以15.1亿元收购富景特100%股权,后者控股全球三大独立钢铁贸易商之一的斯坦科集团 [17] - **佰维存储**:全资子公司拟以2000万元受让牛芯半导体0.8446%股权(38.0066万股) [12] 计划发行H股 - **拓斯达**: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27] - **浙江荣泰**: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28] - **星宇股份**: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9] 其他重要事项 - **金城医药**:子公司金城泰尔米拉贝隆原料药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31] - **南天信息**:公司及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5030.94万元,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归母净利润5030.94万元 [32] - **苏州科达**:控股股东等拟协议转让公司5%股份,转让总价2.72亿元 [18] - **挖金客**:控股股东拟以31.67元/股协议转让公司5%股份(507万股) [19]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30 22:16
公司资本运作计划 - 拓斯达于12月30日发布公告,宣布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发行H股相关的议案 [2]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 [2] - 此举表明公司正计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2] 信息来源 - 该信息来源于证券日报 [3]
拓斯达:拟发行H股赴港上市提升国际化水平
搜狐财经· 2025-12-30 21:25
公司资本运作 - 拓斯达同意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1] - 本次发行上市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备案 [1] - 公司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处理发行上市有关事项 [1] 战略发展目标 - 公司发行H股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国际化水平 [1] - 此举旨在加快海外业务发展并提高综合及国际品牌形象 [1]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20:33
股东会审议标准 - 投资行为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董事会审议标准 - 投资行为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须审议披露[6]
拓斯达(3006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20:33
董事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5] 候选人要求 - 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数不少于法定最低人数[8] - 增补时不少于特定差额数[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单独提名且不与非独董重复[7] 当选规则 - “同意”票数达与会股东累积表决票数1/2以上当选[10] - 当选不足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达标会后两月再开股东会[10] 生效时间 - 细则自公司发H股并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起生效[16]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20:3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为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人,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经董事会批准产生[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通知及资料提前3日送达,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至少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职责与任期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资料[15] - 选任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失去资格[6]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协助编制技能表[9]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8]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等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与后续规定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改[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2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H股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28]
拓斯达(3006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20:33
独立董事任期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推举代表主持[7] 会议审议与表决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及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14]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一致同意可免除[14]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应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7] - 决议应书面报送公司董事会[19]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20]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20:33
担保审议披露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并披露[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 5000 万元,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并披露[6][7]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8]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5] 监督管理要求 - 保荐机构或独董需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18] - 公司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8] - 公司应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18]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分析其财务及偿债能力[19] - 若发现被担保人情况严重恶化,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需及时补救[19] - 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公司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和披露义务[18][19] - 公司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违规担保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1] 违规责任 - 董事、高管违规以公司财产担保,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21] - 本制度自公司 H 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5]
拓斯达(300607)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20:33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香港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审议 - 比率低于0.1%、低于1%(仅因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或低于5%且总代价低于300万港元的关连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5] - 比率低于5%或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的关连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5] - 未满足上述比率或金额要求的关连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5]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董事等应告知关联人情况[7] - 公司应填报香港联交所规定适用于关连交易的清单[8] -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等的关联交易由总裁(经理)审议批准[18]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披露相关审计报告[19]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的关联交易,需提供评估报告[1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年,超三年需财务顾问书面确认意见[27]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30] 关联交易操作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状况等,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3]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含主要条款[33] 关联交易责任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监高提供借款[35] - 董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35]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3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足”不含本数[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改[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