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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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20:02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 监事会、总经理、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 集及主持,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九层南区 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 9 名,实到 9 名,其中现场实到 3 名,董事长叶青女士, 董事黄庆先生、孙慧荣先生,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谢兰军先生、周俊祥先生等 通过远程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兰岚女士及刘宗源先生,总经理毛洪伟先生,纪委 书记余述胜先生,副总经理丘国雄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朱宏磊先生等现场列席会议, 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监事李萱女士、王潇玮先生及副总经理姚培女士等通过 远程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
建科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谢兰军)
2024-06-24 20:02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谢兰军作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 ...
建科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4 20:02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0 日(星 期三)09:15—09:2 ...
建科院(300675) - 建科院:2024年5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8 21:53
公司概况 - 公司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科技创新精神,与雄安新区绿色、创新、智能的高质量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努力为雄安新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贡献"深圳智慧""深圳力量" [1] - 公司在雄安新区的主要业务包括:以创新引领推进新建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以绿色为本开展既有街区微改造、以专精发展提高绿色低碳检测能力、以开放共享推动绿色雄安发展研究 [1][2] 新建绿色建筑 - 依托绿色城市全过程技术资源和服务能力,为新区提供综合性绿色发展解决方案 [1] -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是首个开工并全面交付的践行新区绿色低碳政策和技术规范的项目,为后续建设项目提供了示范 [1] - 正在参与的项目有融合中国传统文化理念的金融办公总部基地——雄安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项目,将进一步在雄安实践高质量发展理念 [1] 既有街区微改造 - 公司的既有县城改造项目起到了一定示范与引领作用,如国土巷微改造项目已成为新区建设者和当地人融合的范例,完成罗萨漫生活街区的绿色改造并成为当地的网红打卡点 [1] 绿色低碳检测能力 - 全资子公司雄安绿研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是新区首个取得国家级CMA资质的检测单位,业务能力达到区域领先水平,2022年荣获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筹建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并达成全部验收条件,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服务新区建设 [2] 绿色雄安发展研究 - 与投资设立的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一同在"绿色雄安"的内涵研究、指标体系、推行模式、实施路径、行动策略等方面开展持续研究与实践,服务于新区的公共政策制订、城市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并持续对外宣传"绿色雄安"价值理念 [2]
建科院: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4 20:23
现金分红 - 以146,666,7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现金0.4元(含税),共分5,866,668元(含税)[1] - 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30.95%[1] 扣税情况 - QFII等扣税后每10股派0.36元[3] - 首发后限售股个人持股不同时长补缴税款不同[3] - 首发后限售股证券投资基金红利税征收有别[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31日[5]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24日[10] 分派对象与方式 - 截止5月30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6] - A股股东红利5月31日划入账户,两家公司自行派发[7]
建科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7:0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肖显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 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十一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 其中现场实到 2 名,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监事李萱女士、王潇玮先生通过远 程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宏磊先生现场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26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 ...
建科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7:0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 监事会及纪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 集及主持,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九层南 区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 9 名,实到 9 名,其中现场实到 7 名,独立董事张燕平 先生、周俊祥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兰岚女士及刘宗源先生,纪委书 记余述胜先生,总经理毛洪伟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朱宏磊先生等现场列席会议,监 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监事李萱女士、王潇玮先生及副总经理姚培女士、丘国雄 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 ...
建科院(30067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7: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7,932,229.6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52,368.9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4,836,082.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65%[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370,187,594.14元,较上年度末减少4.42%[4] - 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38.03%,因本期票据到期承兑[7]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下降51.13%,因收回2023年处置深圳玖伊的产权处置款项[7]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2.62%,因公司加强预算管理和市场费用统筹控本降费[7] - 营业利润同比上升40.94%,因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控本降费使营业总成本减少[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157万元,因公司银行借款增加[7]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29,511,980.38元,期初余额168,885,747.19元[1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47,087,919.37元,期初余额359,374,979.83元[11]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629,181,469.39元,期初余额683,705,416.51元[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741,006,124.75元,期初余额749,786,163.82元[12]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1,370,187,594.14元,期初余额1,433,491,580.33元[12]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501,298,640.44元,期初余额542,236,872.08元[12] -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254,920,068.98元,期初余额257,594,226.97元[12]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756,218,709.42元,期初余额799,831,099.05元[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586,762,764.38元,期初余额为608,415,133.30元[13]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57,932,229.64元,上期发生额为59,316,967.03元[14]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76,769,289.80元,上期发生额为93,464,649.70元[14] - 净利润本期净亏损为19,329,716.50元,上期净亏损为33,573,825.76元[15]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 -0.1476,上期为 -0.2626[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75,150,781.34元,上期为94,251,390.33元[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19,986,864.21元,上期为118,799,101.50元[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44,836,082.87元,上期为 -24,547,711.17元[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7,360,984.76元,上期为0元[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0,457,904.37元,上期为 -11,107,780.00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32.26万元,上期为-4201.14万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389.79万元,上期为12813.68万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657.53万元,上期为8612.54万元[19]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425,997.15元,包含政府补助347,165.08元等项目[5]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79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8]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86%,持股数量62,857,143股[8] 报告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
建科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20:3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会字[2024]第 069 号 致: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 ...
建科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9 20:3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r 1 | | --- | | সং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1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表决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决议案的执行和反馈 20 | | 第六章 | 附则 21 |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非 独立董事六名。 1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如设有) 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 行使下列职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5 年 6 月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17 年 9 月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