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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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对外担保, 应当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 ...
帝尔激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 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 条件,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 本和利润的标准; (五) ...
帝尔激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则相关规定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 合条件的指定媒体(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统称) 上公告信息,并送 ...
帝尔激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 ...
帝尔激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1 2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 ...
帝尔激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023-12-21 21: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长江保荐对帝尔激光本次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 号)核准,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4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07,57 ...
帝尔激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1 21:05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3-06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 ...
帝尔激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1 21:0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其拟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 和核实其实施情况。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帝尔激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1 21:0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 ...
帝尔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1 21:0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 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 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 负责。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补充性文件。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与董事、董事与董事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