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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3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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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3008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 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掌握信息,根据《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指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熟悉相关 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 ...
申昊科技(30085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 董事会应当准确、全面识别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重点审议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公允性和合规性,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必要时可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 第四条 ...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申 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 ...
申昊科技(30085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子公司设立与人员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任期按章程规定执行,公司可按需调整[10] - 子公司董监高离职日起两年内不得经营竞争业务[11] - 子公司董监高应于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1] 子公司会议管理 - 子公司拟召开重大会议,议案需会前上报,经公司批准后才可召开[6] - 子公司形成会议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7]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管理,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一致[14]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15] - 未经公司批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15] -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内控制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15] 子公司经营与投资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7] - 子公司投资决策要制度化、程序化,报批前要做考察、可研等[17] - 未经公司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投资[18] 子公司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按规定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0]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按制度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0]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工作体系[21] 子公司审计与人力资源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可聘请外部审计[23] - 子公司应配合审计,对资料真实性等负责[23] - 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25] - 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并奖惩[25]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 - 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16]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4]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6][7][8][9]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及时报告深交所[11]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离任前审查移交[13]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3]
申昊科技(30085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担保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互利原则[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合同订立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订立反担保合同[16] 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19]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19]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23] - 经办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
申昊科技(30085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对外投资决策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决定[7] - 公司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不适用前两项标准[7] 对外投资规定适用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 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相关规定[7]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适用相关规定[8]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标的公司财务指标适用相关规定[8] -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相关权利按不同情况适用相关规定[9] 对外投资披露与管理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9]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并负责信息披露[12]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12] - 证券部应加强对外投资档案管理[13]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3] 对外投资回收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可回收对外投资[14]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7] - 对外投资的回收与转让应符合相关规定[14] - 财务部负责投资回收和转让的资产评估[14] 其他 - 对外投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相关办法执行[18]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申昊科技(3008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文件报备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相关档案[9][13]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出具承诺[10][11]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 股东、实控人违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2]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0]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0]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 短线交易 - 董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收益归公司[11] 减持与变动披露 - 董高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或未实施完二日内公告[13] - 董高股份变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3] 增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4] - 增持计划公告含已持股数量等内容,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15] - 增持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16] - 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含增持主体等内容[17]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毕应披露情况[18]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8] 其他 - 董高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遵守规定[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
申昊科技(3008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6] 项目可行性与节余资金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9] - 现金管理产品应为安全性高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5] 资金归还与计划调整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审议并公告[16]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1]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1] 其他 - 公司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 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27]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在董事会通过后及时公告[19] - 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等按制度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违规惩处责任人[25]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