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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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5亿元,增长35.9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9 01:1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6.82亿元 同比增长28.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亿元 同比增长35.95%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亿元 同比增长38.45% [1] 盈利能力 - 基本每股收益0.57元 [1] - 净利润增速高于收入增速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申菱环境: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8 23:39
公司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1] 营业收入结构 - 数据服务行业占比51.31% [1] - 特种行业占比23.33% [1] - 工业行业占比20.26% [1] - 公建及商用行业占比4.61% [1] - 其他业务占比0.49% [1] 市值数据 - 公司当前市值为207亿元 [1]
申菱环境(30101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5-08-28 23: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简称:申菱环境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铁 | 联系电话:021-6880159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伏江平 | 联系电话:0755-2395387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 公司已建立完善各 | |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 项内控制度 | |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次 1 | | (2)公司募集资金 ...
申菱环境(30101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23:15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4,570,024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81.44元,净额788,647,515.75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为新基建智能温控和专业特种环境(二期)项目[5] - 专业特种环境(二期)项目延期后提前结项,节余资金补流[5][6] - 截至2025年8月26日,新基建项目已用47,649.61万元,余16,207.58万元[10] - 新基建项目尚需付12,900.00万元,节余3,307.58万元[12] 资金使用 - 2023年4月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349.56万元[9] - 拟将节余3,307.58万元永久补流,用于主营业务[14][16] 审议情况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结项补流议案[17][19]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 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认为符合规定[20][21]
申菱环境(30101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项目履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23:15
股东信息 - 广东申菱投资持股 3498.45 万股,比例 13.15%[6][7] 关联交易 - 2025 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交易 28.75 亿元[10] 关联担保 - 为马来西亚项目履约无偿担保,金额以实际为准[2][3][8] - 2025 年 8 月 28 日三会审议通过议案[11][13][14] 业务展望 - 关联担保利于拓展海外数据中心业务[9][14]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 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应 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6][7] -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6][7] - 股东所投候选董事人数和票数有规定,否则选票弃权[8] 选举相关通知 - 股东会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4] - 实行网络投票,需在通知明确投票代码等事项[4] 选举结果处理 - 差额选举,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股份半数[10] - 一次投票未选够董事,对不足者再次投票或下次补选[9] - 两次表决仍不足,多次表决直至达法定最低人数[10] 实施细则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 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如因 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