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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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6.03% 全球化业务布局提速
证券时报网· 2025-08-21 21:2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 同比增长29.28% [1] - 归母净利润4729.91万元 同比增长46.03% [1] - 基本每股收益0.71元 [1] 核心产品线业绩 - 脑膜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135.97万元 同比增长3.24% [2] - 颅颌面修补及固定系统销售收入4425.85万元 同比增长24.69% [2] - 可吸收再生氧化纤维素和硬脑膜医用胶合计收入3832.22万元 同比增长169.66% [3] 产品技术进展 - 推出新一代硬脑膜补片产品"睿康" 提升柔软度与手术适配性 [2] - 可吸收再生氧化纤维素止血产品实现产业化 打破进口垄断局面 [3] - 硬脑膜医用胶于2023年2月获准上市 [3] 市场拓展 - 产品进入国内超2000家医院 覆盖全球超100个国家和地区 [1][3] - 境内收入11967.84万元(同比增长23.84%) 境外收入3809.92万元(同比增长50.96%) [3] - 国际市场止血产品及硬脑膜医用胶收入同比增长超100% [3] 研发与认证 - 可吸收再生氧化纤维素于2025年1月完成拓展适应症注册变更 [3][4] - 硬脑膜医用胶2025年3月获得欧盟MDR认证 [4] - 采用"预研一代、开发一代、销售一代"梯度开发策略 [4] 行业地位 - 国内神经外科领域唯一覆盖开颅手术关键植入医疗器械的企业 [1] - 产品线涵盖人工硬脑膜补片、颅颌面修补系统、止血材料及医用胶 [1][2][3] - 与超800家经销商建立合作 [1]
迈普医学(30103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4729.91万元,增长46.03%
智通财经网· 2025-08-21 20:4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达1.58亿元 同比增长29.28% [1] - 归母净利润4729.91万元 同比增长46.03% [1] - 扣非净利润4599.64万元 同比增长66.20% [1] 盈利能力 - 基本每股收益0.71元 [1] - 扣非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反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 [1]
迈普医学: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4730万元,同比增加46.03%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20:0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58亿元 同比增加29.28%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730万元 同比增加46.03% [2] - 基本每股收益0.71元 同比增加44.9% [2]
迈普医学(3010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edprin Regenerative Medical Technologies Co.,Ltd.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要求: ...
迈普医学(3010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业务[6]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结果及时公示[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1] -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后应按程序选择拟聘任事务所[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应为前任事务所在股东会陈述意见提供便利[14] - 公司拟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业务终止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4]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16]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6]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9]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董事长选举与任期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董事长审批权限 - 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11] - 审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11] - 审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11] - 审批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11] - 审批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11] - 审批公司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12] - 审批公司为自身义务提供担保[12] - 审批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 - 审批董事长办公室人员招聘、任免、薪酬及业绩考核方案[14] 董事会授权 - 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情况[13] - 授权董事长研究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提指导意见[14] 会议相关 - 董事长办公会议定期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18] - 公司重要经营办公会议决定需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报备董事长[18] - 董事长办公会议记录及纪要存档不得少于10年[19]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可在董事长权限内另行授予总经理一定权限并在《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16] - 董事长超过授权范围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15] -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职或缺位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代行职责[16]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edprin Regenerative Medical Technologies Co.,Ltd.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 ...
迈普医学(30103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edprin Regenerative Medical Technologies Co.,Ltd.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8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本制度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
迈普医学(3010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edprin Regenerative Medical Technologies Co.,Ltd.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 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 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五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并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限售期 出售股票和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
迈普医学(3010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1 18:34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4] 信息披露义务 - 发生特定情况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等[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减5%需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20][21] - 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披露重大事项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系[25] - 集中竞价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情况[25] - 股权质押需在2日内通知公司并公告[25] 公司独立性维护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建立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资产完整,不得侵害公司法人财产权[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人员独立,不得影响公司人事任免等[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影响公司业务独立,不得开展同业竞争等[10] 股东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权利,提出议案应考虑中小股东利益[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1] 股份变动规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应要约方式进行,超30%一年后每12个月增2%可免要约[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5%但未超30%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2] 减持规则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1] - 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2] - 公司或相关方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深交所业务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24] - 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等受处罚或被移送公安,相关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24]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4] 控制权转让规则 - 协议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合理[25][26] - 转让前应对拟受让人情况进行合理调查[26] - 转让前存在损害权益情形应采取措施消除或解决[26] - 转让控制权应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平稳过渡[26] 其他规则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8] - 承诺事项有较大履约风险应提供履约担保[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