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3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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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2024-10-22 20:58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6,303,612股,占比61.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048,580股,占比38.25%;总股本188,352,192股[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132,096,230股,占比70.13%,其中万事利集团持股77,103,612股,占比40.94%[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61.60%的股份[54][95]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33,304.67万元,净利润245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0.86万元[21][22][80]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4.05万元,现金分红1,115.78万元,分红占比32.12%[21] -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9.02万元,无现金分红[21] -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4.93万元,现金分红1,345.37万元,分红占比26.41%[21] - 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计96,324.39万元,负债合计29,532.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6,105.93万元[20] - 2024年6月30日流动比率为1.93倍,速动比率为1.35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30.6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14.95%[22] - 2024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7.31次/年,存货周转率为2.44次/年[22] - 2024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4052.19万元,利息保障倍数为728.22倍[23] - 2024年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0.01元,每股净现金流量为 - 0.52元[23]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6%,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23] 募集资金 - 2021年9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634,320股,募集资金总额17,624.38万元,净额11,763.81万元[1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发行股数不超过56,505,657股[55][57] - 丝弦投资拟以不低于1,8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49][55] -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59] 项目进展 - 2023年10月24日和11月25日,公司将“年产280万米数码印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的1392.73万元用于“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45] - 2024年5月29日和6月14日,公司变更“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46] - 2024年9月27日,公司“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的999.4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6] 专利与市场 -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在数码印花加工及相关领域共取得专利30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69] - 报告期内,公司丝绸文化创意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9%、10.12%、12.39%和14.74%[75] 未来展望 -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新增约500万米产能,完全投产后预计产能再扩张0.95倍[96] - 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46%,税后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45年[99] - 公司所处丝绸行业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103] - 公司具有独特竞争优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103] 风险提示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结果和时间不确定[10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风险[102]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100]
万事利: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2024-10-22 20:58
融资进展 - 公司2023年5月17日提交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5月23日被受理[2] 律师变更 - 原签字律师陈旭楠因手续问题需阶段性注销执业证,签字律师拟变更为沈娜、胡嘉冬[3] - 变更工作已完成交接,不会对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6] 信息发布 -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此专项说明[10]
万事利: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2024-10-22 20:58
发行申请 -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5月23日被受理[2] 签字律师变更 - 原签字律师陈旭楠因手续问题不再担任,拟变更为沈娜、胡嘉冬[2][3] - 陈旭楠承诺对签署材料负责,律所复核认可[5] - 沈娜、胡嘉冬同意担责,律所复核结论与原签字律师一致[5][6] - 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和障碍[6]
万事利: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更新版)
2024-10-22 20:58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Wensli Silk Culture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天城路 68 号(万事利科技大厦)2 幢 5 楼 501 室)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证券代码:301066 股票简称:万事利 二〇二四年十月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 ...
万事利: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不减持万事利股份的说明及承诺的公告
2024-10-22 20:58
股份认购 - 舟山丝弦投资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2] 减持承诺 - 公司实控人定价基准日前六月内未减持[5] - 实控人承诺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后六月内不减持[5] - 若违反减持,所得归公司并担责[5] 相关说明 - 舟山丝弦投资2023年6月28日出具认购说明及承诺[2] - 舟山丝弦投资和实控人2024年10月17日分别出具补充说明和承诺[2]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7]
万事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2024-10-22 20:5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3-3-1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发行人、公司)拟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 荐人"、"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荐万事利申请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现将有 ...
万事利: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0-21 18: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沈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4-071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沈华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 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沈华女士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 ...
万事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1 18:0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86人,代表股份118,748,740股,占总股本63.6888%[3]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份117,827,808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63.1949%[3]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81人,代表股份920,932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0.4939%[3] - 出席中小股东及代表82人,代表股份2,445,128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1.3114%[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18,643,42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113%[5] -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01,436,340股,占99.4974%[7] -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01,434,720股,占99.4958%[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101,448,420股,占99.5092%[12]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118,407,020股,占99.7122%[14]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6]
万事利: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1 18:02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77 号 黄龙国际中心 A 座 16 层 邮编:310012 电话:(86-571)2689-8188 传真:(86-571)2689-8189 junhehz@junhe.com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现行有效的《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
万事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21 18:02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4-072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9 月 28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 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 ...